第一部分 隨州市建筑市場管理站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一、部門(單位)主要職責
根據市委、市政府、市住建委工作部署,我站中長期的工作重點包括:一是開展全市城區建筑市場管理和整治規范工作,主要負責全市建筑市場、工程造價市場、建設勞務市場,維護建筑市場秩序穩定;二是引導全市建筑業調結構、拓展市場,促進建筑業健康、持續、穩步發展,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保障;三是開展行業幫扶維權維穩工作,維護建筑行業穩定;四是認真處理改制企業遺留問題,有序推進企業改制,維護改制企業穩定。
二、機構設置情況
2003年根據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隨編發[2003]35號)文件,隨州市建筑市場管理站為正科級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編制20名,2015年核定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2024年根據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隨編發[2024]46號)文件,市建筑市場管理站劃轉空編3名。核定全額撥款編制17名,隸屬隨州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底單位現有人數31人,其中在崗人員23人(在職在編18人,在職不在編5人),退休人員8人。
三、預算收支及增減變化情況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5年收入預算合計562.69萬元,比2024年預算的454.27萬元增加了108.42萬元,同比增長23.87%。其中經費撥款補助293.69萬元,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269萬元,事業收入0元,經營收入0元,其他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結余單位資金0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新招錄人員以及2025年增加了項目預算收入。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5年預算支出合計562.69萬元,比2024年預算的安排454.27萬元增加了108.42萬元,同比增長23.8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新招錄人員以及2025年項目支出增大。。
按支出功能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1.41萬元,衛生健康支出9.7萬元,城鄉社區支出463.1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8.45萬元。
按資金性質分:經費撥款補助293.69萬元,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安排支出269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5年預算中財政撥款支出合計562.69萬元,比上年增加了130.9萬元,增長了30.32%。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1.41萬元,衛生健康支出9.7萬元,城鄉社區支出463.1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8.45萬元。增長的原因是2024年有新招錄人員以及2025年項目支出增大。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5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支出,與上年一致。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2025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支出,與上年一致。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25年日常公用經費總計32萬元,比上年預算安排的47.66萬元減少15.66萬元,減少了32.86%,日常公用經費減少的原因是縮減開支。
其中辦公費2.97萬元,印刷費3萬元,水費0.12萬元,電費4.83萬元,郵電費0.4萬元,差旅費2萬元,維修(護)費0.1萬元,工會經費4萬元,福利費0.74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5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8.16萬元,辦公設備購置1.18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及增減變化情況
2025年隨州市建筑市場管理站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24.98萬元,比上年增加20.43萬元,同比增加449.01%,主要原因是:2025年計劃購買一輛公務用車。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上年保持一致。
公務接待費0萬元,與上年保持一致。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萬元,比上年增加2.45萬元,同比增加53.85%,主要原因是:新購一輛公車需購買保險及繳納稅款等。
公務用車購置費17.98萬元,比上年增加17.98萬元,同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報廢了一輛公務用車,為更好履行執法職能2025年需另購一輛公車。
六、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2025年政府采購預算合計20.78萬元,比上年增加20.57萬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報廢了一輛公務用車,為更好履行執法職能2025年需另購一輛公車。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0.78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隨州市建筑市場管理站單位資產總額3.09萬元,其中流動資產0萬元,固定資產3.09萬元,在建工程0萬元,無形資產0萬元。其中固定資產中,房屋0萬元(其中辦公用房0萬元),構筑物0萬元,通用設備0.87萬元,汽車0輛共計0萬元,專用設備0萬元,家具、用具及裝具2.22萬元,無單價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本部門整體績效目標是:
長期目標為:目標1:按批準的主要職責,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住建局交辦的各項工作,促進隨州建筑業發展和維護建筑市場秩序。目標2:完成工程造價市場管理工作,開展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執業質量專項檢查。目標3:為我市建筑業發展和工程質量安全提供人才保障為目標,確保我市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培訓考核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年度目標為:目標1:按批準的主要職責,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住建局交辦的各項工作,促進隨州建筑業發展和維護建筑市場秩序。目標2:完成工程造價市場管理工作,開展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執業質量專項檢查。目標3:為我市建筑業發展和工程質量安全提供人才保障為目標,確保我市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培訓考核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2、長期目標1:按批準的主要職責,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住建局交辦的各項工作,促進隨州建筑業發展和維護建筑市場秩序,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實際完成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主管部門下達的年度工作目標。
效益指標:質量達標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主管部門下達的年度工作目標以及部門(單位)管理工作評價考核辦法。
長期目標2:完成工程造價市場管理工作,開展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執業質量專項檢查,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建設工程材料價格信息發布完成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主管部門下達的年度工作目標。
效益指標:數據精確度100%,指標設立依據是主管部門下達的年度工作目標。
長期目標3:為我市建筑業發展和工程質量安全提供人才保障為目標,確保我市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培訓考核工作健康有序開展。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職業標準考核≥1500人次,項目工作完成率≥90%,指標設立依據是主管部門下達的年度工作目標。
效益指標:信息化完成率≥90%,指標設立依據是主管部門下達的年度工作目標。
3、年度目標1:按批準的主要職責,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住建局交辦的各項工作,促進隨州建筑業發展和維護建筑市場秩序,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實際完成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主管部門下達的年度工作目標。
效益指標:質量達標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主管部門下達的年度工作目標以及部門(單位)管理工作評價考核辦法。
年度目標2:完成工程造價市場管理工作,開展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執業質量專項檢查,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建設工程材料價格信息發布完成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主管部門下達的年度工作目標。
效益指標:建設工程材料價格信息發布數據精確度100%,指標設立依據是主管部門下達的年度工作目標。
年度目標3:為我市建筑業發展和工程質量安全提供人才保障為目標,確保我市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培訓考核工作健康有序開展。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職業標準考核≥1500人次,項目工作完成率≥90%,指標設立依據是主管部門下達的年度工作目標。
效益指標:信息化完成率≥90%,指標設立依據是主管部門下達的年度工作目標。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工程造價市場管理工作
1、項目主要內容:根據省造價站相關文件要求按期收集、核對以及發布建設工程材料價格信息,不斷完善新材料、新工藝的材料價格,保證發布信息及時更新,為建筑市場、政府投資工程等提供服務。對工程造價機構及從業人員開展日常監管及定期檢查培訓工作,確保造價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2、項目總目標是:長期目標為:促進建筑業健康穩定發展,確保工程造價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年度目標為:完成建設工程材料價格信息采集、發布工作,保障工程造價企業從業人員素質和執業規范,對中介機構運行情況進行監管,確保工程造價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3、長期目標:促進建筑業健康穩定發展,確保工程造價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專項檢查完成率≥90%,建設工程材料價格信息收集≥1000種,指標設立依據是建設工程材料價格信息種類數量及歷史標準。
效益指標:規范管理及嚴格監管措施得當,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4、年度目標:完成建設工程材料價格信息采集、發布工作,保障工程造價企業從業人員素質和執業規范,對中介機構運行情況進行監管,確保工程造價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專項檢查完成率≥90%,建設工程材料價格信息收集≥1000種,指標設立依據是建設工程材料價格信息種類數量及歷史標準。
效益指標:規范管理及嚴格監管措施得當,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對空表的說明
我站2025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與上年一致,故該表為空表。
(二)對其他情況的說明
無其他情況說明。
十、專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單位運行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指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3.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是一種政府行為。
4.財政撥款(補助)收入:市級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5.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6.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填列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第二部分 隨州市建筑市場管理站2025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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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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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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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項目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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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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