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出資企業及各級子企業發生資產租賃時,應當與承租方簽訂規范的資產租賃合同,租賃合同主要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資產狀況,出租用途,租賃期限,租金標準及年遞增率,租金收取時間與方式,雙方權利與義務,合同變更、解除,合同糾紛的處理辦法和違約責任條款等。合同中應載明合同終止情形及免責條款。對于租賃期限較長、租賃價格較高的租賃合同,應由專業法律服務機構對合同重點內容進行審核,并出具專業法律意見。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政府網站標識碼:4213000001備案編號:鄂ICP備05001778號-1 鄂公網安備42130202003641號
主辦單位:市國資委聯系方式:0722-3596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