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營商環境就是生產力
民有所呼,政有所應
近日
隨州出臺優化營商環境60條硬措施
大力弘揚服務市場主體
“有呼必應、無事不擾”的“店小二”精神
努力把隨州打造成為
審批事項最少
辦事效率最高
投資環境最優
企業獲得感最強
市州之一

這60條硬措施干貨滿滿
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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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力優化政務環境

提升政務服務水平
1、推動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加強鎮(街道)、村(社區)兩級政務服務能力建設,提升“一站式”服務功能,推動事項集中辦理。各縣市區建設2個以上鎮(街道)高標準示范點,各鎮(街道)建設2個以上村(社區)高標準示范點。
2、探索推動集成式政務服務自助終端進金融網點、大型超市等人流密集區域,向鎮(街道)、村(社區)延伸,推廣24小時自助服務,實現更多高頻事項就近辦、馬上辦。
3、進一步改善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辦事體驗。各級政務服務平臺應具備授權代理、親友代辦等功能,方便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網上辦事。線下窗口辦事應有政務服務工作人員代辦、幫辦或領辦。
4、圍繞“一件事一次辦”提供集成“套餐式”服務,推進業務流程再造與系統重構。推動市、縣(市、區)事項“綜窗”受理,進一步發揮前臺外包服務功能,對綜合性服務事項逐步實現“幫辦”“代辦”,確保“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的 “一窗通辦”模式落地落實。實現更多主題事項“一事聯辦”。推廣行政審批“及時預警、超時默認、自動用印”模式。
5、推動市自建系統與統一受理平臺打通,實現市自建系統與統一受理平臺打通率100%,推進“一網通辦” ,持續加大“鄂匯辦”推廣運用力度,上線100項以上高頻事項實現“掌上辦”。
6、加快推進“跨省通辦”“省內通辦”。實現更多高頻事項“跨省通辦”,推動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和涉企經營許可等事項“省內通辦”。
7、推進非緊急政務服務熱線與12345熱線整合,完善“12345+營商環境專席”功能,在“隨州12345”微信公眾號設置“營商環境留言板”,拓寬問題反映渠道;完善政務服務“好差評”機制,實現“好差評”實名差評回訪整改率達到100%。
提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效能
8、推進“多規合一”,實現“一張圖”統籌項目建設條件。優化區域性統一評價工作機制,強化評估成果運用。制定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豁免清單,對建設工程類、建(構)筑物類、設施類納入清單項目可不再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在各級開發區、工業園區、產業聚集區全面推行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推動項目“拿地即開工”,執行“帶方案”出讓土地,3個工作日內核發規劃許可證。允許工業企業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緩解企業資金壓力。
10、建立施工圖分類審查制度,取消低風險項目施工圖審查,新建單體建筑面積不大于2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過24米等低風險建設工程取消施工圖審查。實行告知承諾制和設計人員終身負責制,低風險以外的一般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實行承諾制辦理施工許可。
11、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或者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探索“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告知承諾制”,大型項目單位工程在確保一家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前提下,可承諾后分基坑、主體申報施工許可。規范聯合驗收,除特殊建設工程外,其他建設工程實行備案抽查制度。
12、全面開展“主題式”“情景式”審批,實行項目精細化和差異化審批管理,將社會投資帶方案出讓類工程建設項目、社會投資中小型工程建設項目、政府投資市政類(非獨立占地)線性項目、改造類(規劃條件不變)工程建設項目、一般工業類投資建設項目等5類工程項目的審批時間分別壓縮至30、45、40、35、30個工作日。工業技改項目從取得規劃設計條件到獲取施工許可證,審批時間壓縮至10個工作日以內。

優化財產登記服務
13、推行“互聯網+不動產登記”,推廣使用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加強信息共享應用,實現不動產登記申請、稅費征繳等“一網通辦”“同城通辦”。推動實現水電氣一體化過戶。擴大在商業銀行網點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覆蓋面,推行“不見面辦理”。
14、推進不動產登記服務提速,一般登記、抵押登記時間分別壓縮至3個、2個工作日,推進更多登記事項“一窗通辦、即來即辦”。

優化用水用電用氣服務
15、全面推行水電氣接入外線工程并聯審批,落實“一表申請、并聯審批、同步辦理”。
16、推動實現供水供氣報裝、查詢、繳費等業務線上辦理。探索推行“刷臉零證辦電”,實現低壓用戶“刷臉免證”辦理用電業務。
17、優化電力項目管理體制機制,推進施工檢修向不停電作業模式轉變,城市、農村不停電作業率分別提升至80%、70%以上。進一步減少停電時間和次數,全市用戶全年平均停電時間不超過13小時。
二、大力優化市場環境
全面落實“非禁即入”
18、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全面清理審批事項,法定目錄以外的一律取消,不得設置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審批或者具有行政審批性質的事前備案程序,不得對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設置審批程序。
深化證照制度改革
19、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對審批權限涉市級及以下112項經營許可事項“一單管理”,動態調整更新,向社會公布。大力推進“照后減證”、審批改備案,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實現取消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服務等改革措施全面落地見效。
20、探索實施“一企一證”“一業一證”改革試點,將一個行業涉及多個許可證合并成為一張綜合許可證,實現“一證準營、一碼亮證”。
提升企業開辦注銷便利度
21、鞏固企業開辦“210”成果,確保企業登記、公章刻制、銀行開戶、發票申領、員工參保登記、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等環節實現線上全程網辦,線下“一窗聯辦”,同步免費發放電子營業執照、電子印章。探索在銀行網點提供企業開辦自助式智能服務,結合金融服務實現“就近辦”。
22、推行“一照多址”,簡化企業設立分支機構登記手續,對于企業在住所以外的地點開展一般項目經營活動、屬于同一縣級登記機關管轄的,免予設立分支機構手續,申請增加經營場所登記即可,方便企業擴大經營規模。全面推行企業登記住所(經營場所)信息申報承諾制。
23、實現企業變更登記1日辦結,企業注銷“一網辦理”,探索擴大簡易注銷地域范圍,簡易注銷登記公告時間壓縮為20天。

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
24、全面推行通關一體化、“兩步申報”“提前申報”等多種通關模式。全面實行口岸通關無紙化。協同推進“大通關”建設,優先安排更多的出口企業享受“綠色通道”和“直通放行”資格,為誠信規范的出口企業提供便捷通關服務。利用 “單一窗口”平臺功能,深入拓展進出口企業服務業務領域,確保主要業務全覆蓋。

促進創新人才聚集
25、加大人才引育力度,為引進培育優秀人才提供更多定制服務,對來應聘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常態化就業指導、信息發布、人才交流等服務。實現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手續全流程“不見面”辦理。優化人才支持政策措施,強化引才育才各項保障。
26、持續深入實施“隨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計劃”,培養引進用好管理、科研、技能三類人才。積極爭取更多“科技副總”來隨服務中小微企業,爭取和選聘更多院士專家到企業一線培訓指導。

優化招投標服務
27、探索實施評定分離改革,進一步規范工程項目招標行為。推動實現電子招標投標100%、不見面開標100%、專家遠程異地評標常態化。全面加強報價清單合理性分析。
28、工程建設領域推行以保險、保函等替代現金繳納涉企保證金,政府采購招標免收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
29、完善招投標投訴處理機制,依法查處應招未招、規避招標、圍標串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問題。
三、大力減輕企業負擔
提升企業融資便利度
30、支持企業上市融資,爭取更多企業列入省“金種子”“銀種子”“科創板種子”計劃,對符合條件成功上市的企業,按《隨州市支持民營經濟發展二十條措施》(隨發〔2018〕9號)的規定,市級財政分階段獎勵300萬元。
31、擴大企業債券融資規模,用好用足發新還舊、延長債券發行額度有效期等扶持政策。
32、全面推廣新型“政銀擔”風險分擔機制,將創業擔保貸款納入新型“政銀擔”業務范圍,加大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為企業融資的增信力度,增加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公司擔保基金,力爭基金規模達到5億元以上,全面提升融資擔保能力。
33、加強信貸產品和模式創新,結合隨州特色產業,推廣供應鏈、產業鏈融資。支持中小企業、輕資產企業以應收賬款、項目合同、生產設備、知識產權等動產和權利進行擔保融資。拓展科技創新貸款業務,全面推廣“科創貸”模式。
34、加快推動中小企業信用信息平臺建設,暢通銀企信用信息對接渠道。推廣“整村授信”服務模式,加大信用信息在金融領域的運用力度。深入開展“信易貸”,提高信用貸款占比。持續深化“銀稅貸”,實現有融資需求企業涉稅信息“授權即達”,逐步將申請“銀稅互動”貸款的小微企業范圍擴大至納稅信用C級小微企業。
35、優化創業擔保貸款申請和貼息工作流程,5個工作日內完成擔保調查、審查和審批程序。鼓勵縣市區擴大人員支持范圍、降低小微企業申請門檻,貼息資金按季度審核撥付。
36、落實“各銀行機構要建立小微企業貸款審批綠色通道”的要求,大力提升貸款辦理效率,使小微企業貸款辦理環節、辦理時間、申請材料數量較上年有所下降。推進動產和權利擔保登記改革,實現市場主體在一個平臺上辦理登記。
37、優化金融機構考核評價機制,督促銀行全面落實授信盡職免責制度,實施考評激勵政策,促進金融機構加大對地方經濟發展支持力度。
38、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合理降費,將小微企業、三農主體綜合融資擔保費率逐步降至1%以下,落實擔保費補貼機制,對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公司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平均擔保費率不超過1%的擔保業務給予適當擔保費補貼。補貼資金納入擔保對象屬地財政年度預算,財政補助后的綜合年擔保費率不超過3%。支持農業信貸擔保體系降低擔保費率,按照規定逐步降低或免除創業擔保貸款反擔保要求。

加大惠企支持力度
39、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單,根據市場主體所屬行業、規模等主動精準推送政策。推動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持續開展領導干部服務企業行動,實施“五個一”包保,當好服務企業“有呼必應、無事不擾”的“店小二。
40、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實行公開清單化管理,對國家、省、市惠企政策項目,無需企業申報,由各行業部門審核后報財政部門直接兌現,實現“企業不申報,資金及時到”。

提升納稅服務質效
41、推進“十稅合一”,納稅人年納稅平均次數減到6次以內,企業年平均納稅時間縮短至100小時以內,推進稅收退庫“即辦、即退、即到賬”。大力推廣“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制定稅務“全程網上辦”清單,基本實現企業、個人辦稅繳費網上辦、掌上辦。全面推行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擴大涉稅資料事后留存備查范圍。

降低物流成本
42、融入“襄十隨神”城市群發展,對接武漢市國家物流樞紐體系建設,推動交通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大力發展現代物流業,推動隨州保稅物流中心(B型)建設,加快建設大流通平臺,支持發展冷鏈物流、電商物流、公鐵聯運等,推進隨州綜合物流園、能源物流產業園、汽車零部件物流園、鋼鐵物流園建設,打造區域物流中心。繼續實施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半稅收優惠。

規范中介服務收費
43、加大中介市場培育力度,放寬準入條件,引入多元服務主體,健全服務標準,實現服務收費市場化,促進公平競爭。在審批過程中委托開展的技術性服務等活動,通過競爭方式選擇服務機構,服務費用納入部門預算。開展常態化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清理整治違法違規中介服務項目及收費。
降低水電氣成本
44、實現工商用戶建筑區劃紅線外用水用氣工程安裝“零投資”。
45、供電企業延伸投資界面至用戶紅線,實現全市城市地區用電報裝容量160千瓦及以下、農村地區10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業用電報裝實行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三零”服務,探索進一步放寬小微企業低壓報裝容量。
46、清理整治5G基站、工業園區、樓宇、商業綜合體等轉供水、電、氣主體違法加價等行為,降低一般工商業用能成本,加強政策宣傳和專項檢查力度,確保政策紅利傳導到終端用戶。
四、大力加強信用法治保障
加快社會誠信建設
47、持續深入開展“新官不理舊賬”、政府失信行為等專項治理,依法保障作出的各類承諾兌現和簽訂的合同履約,全面清理各級政府拖欠企業的款項。探索建立公務員誠信檔案制度,建立健全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及其工作人員違法失信責任追究機制。嚴格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建立健全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長效機制。
48、實施信用信息目錄清單管理,規范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公開范圍和程序,提升“雙公示”數據歸集質量。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激勵、開展失信懲戒,實施聯合懲戒措施清單制度并保持動態更新。
提高監管效能
49、全面實施容錯機制清單化管理,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各類市場主體,實施包容審慎監管。除投訴舉報外,對3年內新登記的、信用高、風險低的市場主體降低檢查頻次和比例。
50、深入推進“互聯網+監管”改革,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拓展部門聯合監管覆蓋范圍,將更多事項納入聯合抽查范圍,實現對同一對象“綜合查一次”,抽查結果共享交換、互認互用。
51、加強對特許經營、承接政府公共服務職能的檢驗檢測機構以及相關行業協會的監督管理,規范其經營活動,為市場主體提供更多更好的標準化產品和服務。
加強市場主體司法保護和服務
52、加大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力度,重點加強對各類市場主體涉行政審批、行政處罰、行政登記等案件的司法保護力度,堅決制止和糾正行政機關損害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的行為。嚴格執法,加強執法監督,著力解決執法不作為、亂作為和過度執法等問題。
53、積極爭取成為全國企業犯罪相對不起訴適用機制改革試點地區,加強刑事立案和偵查活動監督,及時受理、審查市場主體認為公安機關不應當立案而立案或者應當立案而未立案的申訴、控告,及時監督糾正動用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謀取非法利益等違法行為,切斷利益驅動式執法源頭。
54、審慎適用強制措施,對涉嫌犯罪的企業經營者、管理者、關鍵技術人員等重要生產經營人員做好羈押必要性審查,最大限度減少執法司法行為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
55、加強法律服務。為中小投資者提供“一站式”、低成本、多渠道維權救濟服務。探索設立營商環境“巡回法庭”,并拓展延伸服務,推進法律服務進園區、進企業。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56、建立完善與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三合一”審判機制相適應的案件管轄制度和協調機制,推廣 “簡案快辦”模式。加強知識產權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銜接工作,妥善處理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交叉案件。
57、加強新業態、新模式的知識產權保護,建立專利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等公共服務。持續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強化對侵權假冒的追蹤溯源和鏈條式治理,加強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實現知識產權審判案件、行政執法案件結案率明顯提升。

推進“立審執”提速增效
58、嚴格執行立案登記制,對涉產權保護糾紛案件開通立案登記“綠色通道”,優先立案、審查、保全。推行訴前調解,探索建立和完善商事調解制度,推動商事糾紛快捷高效解決。合理適用簡易程序。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推動執行案件繁簡分流、執行事務性工作集約化處理,對被執行人財產信息實行網絡聯動查控,確保執行案件法定期限內結案。強化“執轉破”工作,有序推進“僵尸企業”快速出清。
59、加強破產審判專業化建設,探索建立健全中級人民法院轄區范圍內的破產案件集中管轄制度,組建企業破產審判專業團隊,實行破產案件集中辦理。鼓勵設立破產費用專項資金,為破產費用不足或者“無產可破”的企業依法有序退出市場提供物質保障,推廣破產債權爭議訴訟收費“100”的做法。

加強對涉市場主體司法活動的監督
60、依法探索完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涉市場主體案件辦理工作的監督機制,適時聽取和審議關于涉市場主體司法案件辦理情況的專項工作報告,對市場主體有關營商環境方面的建議、意見、批評以及檢舉、控告、申訴,依法及時轉辦、督辦,通過依法監督推動完善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糾紛解決機制。
營商環境建設永遠在路上
沒有最好
只有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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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州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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