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青竹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農村醫保全市統收統支管理”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市級統籌的意義
全面推進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市級統籌,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重要舉措,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基金抗風險能力的現實需要,對于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實現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保權益、增進人民群眾健康福祉具有重大意義。
二、前期所做的努力
2019年3月5日市醫療保障局成立后,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認真學習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決策部署,攻堅克難,擔當作為,持續深化醫保制度改革,完善醫保制度體系。2019年9月,探索擬定了隨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初步統籌方案。擬在“統收”上,各縣市區當年征繳費用和各級財政配套資金足額劃入市財政專戶。擬在“統支”上,由過去各統籌區各自編制預算方案,改為市級匯總各地預算草案,匯總編制全市預算方案,市級根據各地每月上報基金支出數進行統一審核并撥付至各地支出賬戶,實行年度審計。擬建立市級風險調劑金和基金缺口分擔機制。在協議管理上,由市級統一選定定點醫療服務機構,縣(市、區)負責轄區內協議鑒訂。
三、目前工作進展情況
今年,市醫療保障局根據《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工作的實施意見》(鄂政辦發〔2020〕9號)和《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17〕9號),重新起草了《隨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在全市范圍內執行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一是實現基金統收統支。基金由原來的縣(市、區)管變為市管,全額上繳至市級財政專戶,實現統收統支管理。各縣(市、區)加強基金的編審監管,建立健全預、決算管理、風險預警、責任分擔等制度機制,確?;疬\行安全。市級統籌不是大包大攬,管理上移不等于責任上交。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基金的使用管理雖然在市級層面,但具體經辦業務絕大部分還是在縣一級,縣級仍是參保擴面和基金征繳、基金監管等工作的主體。二是實現政策制度統一。提升政策制度決策層級,確保市級統籌區內保障范圍、籌資政策、待遇水平統一,做到“同城同政策、同城同待遇”。同時做好與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政策制度的銜接。三是實現一體化經辦管理。制定統一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準入、認定、監督等管理辦法,通過規范業務工作流程,實現一體化經辦,確保參保群眾就醫報銷更加便捷。目前市醫療保障局正在組織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的進一步調研及論證工作,擬于明年正式實施。
感謝您對醫療保障事業的關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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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州市醫療保障局
??????????????????????????2020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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