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義:落實發(fā)展綠色理念、推進生態(tài)文明建設的必然要求;解決中國復雜水問題、維護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舉措;推行河長制是完善水治理體系、保障國家水安全的制度創(chuàng)新。
(2)作用:有效調動地方政府履行河湖管理、保護主體責任,促進河湖管理有人、管得住、管得好,河湖功能逐步恢復,有利推進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和水環(huán)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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