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隨州市公安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隨州市公安局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二、“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三、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四、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況
六、國有資本經營支出情況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八、其他情況說明
九、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隨州市公安局2021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說明
隨州市公安局部門決算包含市局本級、曾都區公安分局和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分局。
特別說明:1、預算一體化改革后,曾都公安分局并入市公安局,不再單獨公開預決算。2、2021年5月市區森林公安局合并入市公安局及曾都區公安分局,增加在職民警19人,退休民警3人,輔警1人。3、本說明中預算數與隨州市公安局預算公開公開數一致,不含市、區森林公安局年初預算。
一、部門主要職能。
1、擬訂公安規范性文件,部署、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3、組織、指導、協調對恐怖活動的防范、偵察工作。
4、防范、處置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5、組織、指導全市各地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協調處置跨區域重大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和刑事犯罪案件。
6、負責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協調處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體性事件;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破壞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機關治安保衛工作。
7、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機關禁毒、緝毒工作,承擔市禁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8、負責全市出入境管理及外國人在市內居留旅行有關管理工作。
9、負責到我市視察工作的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
10、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保護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11、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以及公安機關管理的強制隔離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管理工作。
12、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不含拖拉機)、駕駛人管理工作。
13、指導、監管收容教養審批工作及各級公安機關承辦同級人民政府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審批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4、擬訂公安科技信息建設發展規劃,負責公安科技信息建設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實施安全技術防范工作。
15、擬訂全市各地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措施,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機關警務保障標準、制度的落實。
16、組織、指導全市公安隊伍建設.按規定權限管理干部;組織、指導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按規定權限實施對干部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17、領導在我市的鐵道、林業等部門的公安業務工作。
18、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情況
1、隨州市公安局本級設22個內部機構:辦公室(指揮中心、情報信息研判中心)、政治部、警務督察支隊;國內安全保衛支隊、特警支隊(反恐支隊)、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治安支隊、內保支隊、警衛處、刑事偵查支隊、禁毒支隊、出入境管理支隊、網絡安全保衛支隊、技術偵察支隊、監所管理支隊、交通警察支隊、法制支隊、科技信息科、警務保障部、監察室(掛審計科牌子)、信訪科、森林警察支隊。
2、曾都區公安分局設23個內部機構:辦公室、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刑事偵查大隊、巡邏警察大隊、治安管理大隊、經濟犯罪偵查大隊、網絡安全保衛大隊、法制大隊、信訪科、禁毒大隊、內保大隊、政治處、紀檢監察室、警務保障室、森林警察大隊、東城派出所、西城派出所、南郊派出所、北郊派出所、府河派出所、洛陽派出所、何店派出所、萬店派出所。
3、高新區公安分局設5個內部機構:辦公室、治安大隊、刑偵大隊、淅河派出所、淅河交警中隊。
(二)人員情況
2021年末隨州市公安局編制620人,實有在職民警612人,比上年增加24人;退休人員285人,比上年增加13人;輔警人員711人,比上年減少7人。其中2021年5月市、區森林公安局合并入市公安局,增加在職民警19人,退休民警3人,輔警1人。
第二部分??隨州市公安局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預算執行情況
1、決算總收入與預算對比分析
2021年隨州市公安局決算收入35398.35萬元,比預算數減少17366.7萬元,減少32.91%,主要是年中調減了項目經費。其中財政撥款決算收入32461.7萬元,比預算數增加1062.69萬元,增加3.38%,主要是增加人員、增資、增加撫恤金等,調減預算項目經費;其他收入1207.77萬元,比預算數減少18939.9萬元,減少94.01%,減少的主要是擬爭取的項目資金,年中調減。上年結余資金1728.88萬元,比預算數增加510.52萬元,增加41.90%,預算數為預估,并且不含市區兩級森林公安局年初數。
2、決算總支出與預算對比分析
2021年隨州市公安局決算支出34452.22萬元,比預算減少18312.83萬元,減少34.71%,主要是資金不足,年中調減了項目經費;其中人員支出19044.12萬元,比預算支出增加1747.22萬元,增加10.10%,主要是增人增資、增加撫恤金。日常公用支出3253.02萬元,比預算增加332.38萬元,增加11.38%,主要一是2021年市區兩級森林公安局并入市局,二是曾都分局老業務技術用房和交警二大隊業務技術用房修繕完工后新增辦公用品等。項目支出12155.09萬元,比預算減少20392.42萬元,減少62.65%,主要是因資金不足,調減看守所監區改造71.52萬元,警務技能訓練基地3000萬元,特警基地二期建設670萬元,隨州市禁毒教育基地100萬元,車管所改造60萬元,南郊派出所業務用房改造裝修30萬元,何店派出所建設470萬元,曾都分局業務技術用房(東城派出所)尾款290萬元,萬店派出所改擴建185萬元,曾都分局辦案區改造155萬元,調減裝備購置費11000萬元,調減辦案業務費2000萬元等。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執行情況
1、財政撥款決算收入:
2021年隨州市公安局財政撥款收入33938.26萬元,包括年初結余資金1476.56萬元,比預算數增加2539.25萬元,增加8.09%,主要是增人增資。
2、財政撥款決算支出:
2021年隨州市公安局財政撥款決算支出33349.06萬元,比預算增加1950.05萬元,增加6.21%,主要是人員增資等。其中:基本支出31604.97萬元,比預算增加2057.43萬元,增加10.53%,主要是增資,包括人員支出18531.04萬元,比預算支出增加1834.14萬元,增加10.98%,主要是增人增資、增加撫恤金等;日常公用支出3073.93萬元,比預算增加223.29萬元,增加7.83%,主要一是2021年市區兩級森林公安局并入市局,支出增加,二是曾都分局老業務技術用房和交警二大隊業務技術用房修繕完工后新增辦公用品等。項目支出11744.09萬元,比預算減少107.38萬元,減少0.91%,主要原因是基建項目進展較慢,項目取消或結轉至下年。
(三)收入支出與上年數據對比分析
1、決算收入與上年數據對比分析
2021年隨州市公安局決算收入35398.35萬元,比上年增加840.17萬元,增加2.43%,主要是人員增資。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2461.7萬元,比上年增加1907.9萬元,增加6.24%,主要是獎勵工資增加、人員增資、撫恤金等。其他收入1207.77萬元,比上年減少131.74萬元,減少9.83%,主要是上年含防疫慰問金。年初結余資金1728.89萬元,比上年減少936萬元,減少35.12%,本年加強了預算管理,但執行率仍然有待提高。
2、決算支出與上年數據對比分析
2021年隨州市公安局決算支出34452.22萬元,比上年增加1407.96萬元,增加4.26%,主要是人員增資。其中人員支出19044.12萬元,比上年增加2442.34萬元,增加14.71%,主要一是獎勵工資增加,二是本年隨州市、區兩級森林公安局并入市局;日常公用支出3253.02萬元,比上年增加290.09萬元,增加13.27%,主要是人員增加及物價上漲導致支出增加。項目支出12155.09萬元,比上年減少1131.85萬元,減少8.52%,其中基建項目支出3917.19萬元,主要是隨州市中心看守所建設支出。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與上年數據對比分析
1、財政撥款決算收入與上年數據對比分析
2021年隨州市公安局決算財政撥款收入33938.26萬元,比上年增加976.22萬元,增加2.96%,主要是增加市區兩級森林公安收入。其中本年財政撥款收入32461.7萬元,比上年增加1907.9萬元,增加6.24%,主要是增加市區兩級森林公安收入。年初結轉結余1476.56萬元,比上年年初結轉結余減少931.68萬元,減少38.69%,結余資金主要是轉移支付資金,按規定可結轉下年使用。
2、財政撥款決算支出與上年數據對比分析
2021年隨州市公安局決算財政撥款經費支出33349.06萬元,比上年增加1648.61萬元,增加5.2%,主要是增加人員支出。
按支出經濟分類:工資福利支出17490.31萬元,比上年增加2482.24萬元,增加16.54%,主要是增人增資;
商品服務支出7908.78萬元,比上年增加441.53萬元,增加5.91%,主要一是市、區兩級森林公安合并入市公安局,費用增加,二是曾都分局老業務技術用房、交警二大隊完工,增加辦公用品、用具、標志、標牌、網絡布線等費用,三是市局機房托管電費支出增加,四是增加平安城市運維費,五是增加巡防經費等。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329.63萬元,比上年增加176.79萬元,增加15.34%,主要是退休人員增資;
資本性支出(基本建設)3917.19萬元,比上年增加3612.57萬元,增加1185.93%,主要是隨州市中心看守所建設支出。
資本性支出2603.73萬元,比上年減少4989.52萬元,減少65.71%,主要是減少專用設備購置費。
其他支出99.42萬元,比上年減少75萬元,減少43%,主要是減少扶貧支出。
(五)年末結轉和結余
隨州市公安局年末結轉資金946.13萬元,比上年減少567.79萬元,減少37.5%,主要是預算執行率增加。其中財政撥款結轉結余589.2萬元,比上年減少672.4萬元,減少53.3%,主要是項目資金,用于辦案業務費和業務裝備經費。
二、“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一)??“三公”經費預決算對比分析
2021年隨州市公安局 “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358.6萬元,決算支出613.62萬元,決算比預算數增加255.02萬元,增加71.11%,但因年初預算中無資金來源為其他結轉結余資金的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0萬元,也不含公務用車購置費385萬元(因預算經濟科目錯選為30913資本性支出(基本建設)/公務用車購置費,預算公開表未取數),實際預算數應為823.6萬元,決算比預算減少209.98萬元,減少25.5%,主要是減少車輛購置費。
1、因公出國(境)費預算支出10萬元,決算支出0萬元。決算比預算減少10萬元,減少100%,本年無因公出國(境)費。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支出333.6萬元,決算支出608.2萬元,決算數比預算數增加274.6萬元,增加82.31%,主要是年初預算填報有誤,實際應為798.6萬元,決算比預算減少23.84%,主要是減少車輛購置費。包括:
公務用車購置費預算支出385萬元,決算支出263.38萬元,決算比預算減少121.62萬元,減少31.59%,根據實際需要購置。2021更新車輛13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413.6萬元,決算支出344.82萬元,決算數比預算數減少68.78萬元,減少19.95%,減少原因是近年來分批更新車輛,車輛維修費下降。
目前隨州市公安局本級資產系統公務用車保有量為254輛,其中批復165輛,包括執法執勤用車114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42輛,一般公務用車2輛,應急公務用車1輛。其余均為摩托車、電瓶車、待報廢處置車輛。
3、公務接待費預算支出15萬元,決算支出5.42萬元,減少9.58萬元,減少63.88%,主要是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范圍和人數。共接待118批次,705人次。
(二)“三公”經費支出與上年對比分析
2021年“三公經費”決算支出613.62萬元,比上年減少58.44萬元,減少8.7%,主要是本年車輛購置費減少。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決算支出0萬元,與上年相同。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決算支出608.2萬元,比上年減少59.61萬元,減少8.93%。包括:
公務用車購置費263.38萬元,比上年減少45.8萬元,減少14.81%,根據需要安排。2021年共購車13輛,均為執勤執法用車。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支出344.82萬元,比上年減少13.81萬元,減少3.85%,主要是近年來車輛更新較多,車輛維修費下降。
3、公務接待費決算支出5.42萬元,比上年增加1.17萬元,增加27.53%,主要是上年因疫情影響公務接待較少。????
三、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2021隨州市公安局機關運行經費3073.93萬元,比預算增加223.29萬元,增加7.83%,主要一是市、區兩級森林公安合并入市公安局,費用增加,二是曾都分局老業務技術用房、交警二大隊完工,增加辦公用品、用具、標志、標牌、網絡布線等費用。決算支出比上年增加99.29萬元,增加3.34%。其中:辦公費348.18萬元,比上年增加73.27萬元,增加26.65%,主要一是本年市區兩級森林公安局并入市公安局,二是本年公安隊伍教育整頓費用增加,三是曾都區公安局老業務技術用房和交警二大隊業務技術用房修繕完工,市局經偵支隊遷址,增加辦公用品、門牌、標志牌、網絡設備等;印刷費33.22萬元,比上年減少3.55萬元,減少10.7%,根據實際需要印刷;咨詢費0萬元,上年0.2萬元;手續費0元,與上年相同;水費92.12萬元,比上年增加11.4萬元,增加14.13%,電費399.78萬元,比上年增加20.76萬元,增加5.48%,主要原因一是上年沖減了部分歷年民警工資中代扣水電費,二本年市區兩級森林公安局并入市公安局;郵電費61.06萬元,比上年增加4.73萬元,增加8.39%,主要是增加網絡費;物業管理費202.47萬元,增加7.62萬元,增加3.91%,主要是物業管理人員工資上漲;差旅費92.02萬元,比上年增加15.72萬元,增加20.61%,主要是上年因疫情出差較少;維修(護)費156.27萬元,比上年增加9.58萬元,增加6.53%,根據實際需要安排;租賃費12.98萬元,比上年減少10.04萬元,減少43.62%,根據實際需要安排;會議費1.3萬元,比上年增加0.2萬元,增加17.86%,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培訓費29.95萬元,比上年增加12.53萬元,增加71.89%,上年因疫情減少外出培訓;公務接待費5.42萬元,比上年增加1.17萬元,增加27.53%,主要是上年受疫情影響接待較少;專用材料費0萬元,與上年相同;被裝購置費31.84萬元,比上年減少114.38萬元,減少78.22%,上年主要支出了防疫物資購置費;勞務費37.62萬元,比上年增加19.8萬元,增加111.1%,主要是增加經偵支隊、車管大隊單位遷址等勞務費;工會經費171.66萬元,比上年減少13.32萬元,減少7.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2.62萬元,比上年減少0.24萬元,減少0.46%;其他交通費464.02萬元,比上年增加14.41萬元,增加3.2%,本科目核算民警公務交通補貼,本年民警增加;其他商品服務支出719.37萬元,比上年增加138.65萬元,比上年增加23.87%,本科目主要核算伙食費,主要是人員增加及物價上漲;贈與79.42萬元,比上年減少95萬元,主要是減少對口扶貧支出。
四、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2021年隨州市公安局政府采購決算支出7698.45萬元,比上年減少2930.21萬元,減少27.57%,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其中貨物類496批次3986.88萬元,比上年減少134.57萬元,減少3.49%,工程類8批次722.65萬元,比上年增加78.62萬元,增加12.21%,服務類38批次2988.91萬元,比上年減少3143.4萬元,減少51.26%。授予中小企業合同規模7519.8萬元,包含小微企業4214.45萬元,小微企業份額占政府采購份額的54.74%。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況說明
隨州市公安局2021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
隨州市公安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七、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2021年末隨州市公安局資產總額56538.6萬元,比上年增加1496.07萬元,增加2.72%,主要是新增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還包括市森林公安轉入固定資產。其中流動資產70.95萬元,比上年減少1659.48萬元,減少95.9%,主要是預算執行率提高;固定資產原值51721.7萬元,比上年增加5081.56萬元,增加10.9% ,主要為在建工程結轉固定資產及新增固定資產;固定資產凈值21360.8萬元,累計折舊30360.9萬元。無形資產原值3750.09萬元,比上年減少340.94萬元,減少8.33%,主要是調減以前年度記錯無形資產,調增無形資產,無形資產凈值3517.68萬元,累計攤銷232.41萬元。在建工程6501.43萬元,比上年增加2789.76萬元,增加75.16%,主要是增加隨州市中心看守所建設項目。受托代理資產25087.73萬元,比上年增加511.4萬元,該科目核算案件暫收款。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隨州市公安局公務用車保有量為254輛,其中批復165輛,包括執法執勤用車114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42輛,一般公務用車2輛,應急公務用車1輛。其余均為摩托車、電瓶車、待報廢處置車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34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52臺。
八、其他情況說明
部門財政專項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隨州市公安局財政專項預算支出32547.51萬元,決算支出12155.09萬元,比預算減少20392.42萬元,減少62.65%,主要是因資金不足及建設手續問題調減。支出情況如下:平安城市建設預算支出1160.9萬元,決算支出735.49萬元;辦案業務費預算支出6355.38萬元,決算支出4000.45萬元,主要是資金不足,部分項目延期進行;設備購置費預算支出13660.23萬元,決算支出2277.13萬元,主要是年初預算過大,資金不足,調減支出;公安專項經費預算支出169萬元,決算支出145.98萬元,主要是節約資金;監察委留置場所看護輔警人員工資預算支出641萬元,決算支出651.05萬元,主要是人員工資上漲;人犯給養費預算支出388.72萬元,決算支出332.55萬元,主要是節約資金;何店派出所建設預算支出478萬元,決算支出60.5萬元,因遷址項目進展較慢;隨州市中心看守所建設預算4151萬元,決算支出3304.75萬元,因征地進展較慢;萬店派出所改擴建項目預算支出320萬元,決算支出135.24萬元,主要是資金不足;曾都分局老業務技術用房修繕項目預算支出500萬元,決算支出142.26萬元,因工程決算及項目審計未完成;府河派出所建設預算支出90萬元,決算支出110.64萬元,主體工程提前完工;未確定基建及修繕項目預算支出216.76萬元,決算支出291.76萬元,主要是交警二大隊改建項目上年度工程決算未完成延遲到本年付款。隨州市森林公安局業務技術用房預算支出197萬元(2021年市森林公安局預算,不是隨州市公安局預算),決算支出21.74萬元。因資金不足,調減交警支隊理發室、洗衣房建設40萬元,車管所改造裝修60萬元,警務技能訓練基地3000萬元,特警基地二期建設670萬元,隨州市禁毒教育基地100萬元,看守所監區改造71.52萬元,南郊派出所業務用房改造裝修30萬元,曾都分局辦案區改造155萬元, 曾都分局業務技術用房建設290萬元。

九、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組織對2021年度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部門預算項目13個,項目預算安排資金合計12155.09萬元,占預算支出總額的35.28%。從評價情況來看,我單位對各項目資金進行了分類核算,符合《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的要求,在2021年預算工作中,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對各項目進行了合理規劃,設定了各個項目的具體目標。同時組織開展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從評價情況來看,單位各項資金均按規定用途使用,目標具體明確、合理可行,績效目標與資金屬性特點、支出內容相關,資金管理及方案實施的保障機構健全,人員分工明確,工作進度計劃、預算安排合理,投入有保障。
附件:2021年度隨州市公安局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表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1.辦案業務費項目績效自評:
(1)項目全年預算數為6355.38萬元,執行數為4000.45萬元,完成預算62.95%,自評得分91分。
(2)主要產出和效益:對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堅決做到依法嚴懲、深挖徹查,在全市范圍內持續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常態化,“找窟窿、堵窟窿、防透風”、“7·25”嚴打整治、“雷火2021”、“全民反電詐”等專項行動成效斐然,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明顯增強。
(3)發現的問題及改進措施:項目執行率偏低。應加強預算編制,提高預算編制科學性,強化預算剛性約束力。
2.府河派出所建設項目績效自評:
(1)項目全年預算數為90萬元,執行數為110.64萬元,完成預算122.93%,自評得分84分。
(2)主要產出和效益:基本完成府河派出所業務技術用房主體工程建設。
(3)發現的問題及改進措施:項目超預算。應加強預算編制,提高預算編制科學性,強化預算剛性約束力。
3.公安專項經費項目績效自評:
(1)項目全年預算數為169萬元,執行數為145.98萬元,完成預算86.38%,未完成部分為禁鞭工作節約資金,自評得分100分。
(2)主要產出和效益:民警警服裝備及時發放;支出15萬元,解決三類民警的實際困難;禁鞭工作到位;不向群眾收取交通違法車輛停車費。
(3)發現的問題及改進措施:無。
4.何店派出所項目績效自評:
(1)項目全年預算數為478萬元,執行數為6.05萬元,完成預算1.27%,主要是更改建設地點導致項目建設滯后,自評得分42分。
(2)主要產出和效益:完成重新選址。
(3)發現的問題及改進措施:項目超預算。應加強預算編制,提高預算編制科學性。
5.監察委留置場所看護輔警人員工資項目績效自評:
(1)項目全年預算數為641萬元,執行數為651.05萬元,完成預算101.57%,自評得分99分。
(2)主要產出和效益:看護人員按時足員到崗,圓滿完成監察委留置場所看護任務,未發生安全事故。
(3)發現的問題及改進措施:項目超預算。應加強預算編制,考慮人員工資上漲因素。
6.平安城市建設項目績效自評:
(1)項目全年預算數為1160.9萬元,執行數為735.49萬元,完成預算63.65%,自評得分91分。
(2)主要產出和效益:按計劃完成社會治安視頻監控建設,新增519個攝像頭,保證已建成的社會治安視頻監控運行平穩,有力服務了一線實戰。
(3)發現的問題及改進措施:預算執行率偏低。應加強預算編制,提高預算編制科學性。
7.人犯給養費項目績效自評:
(1)項目全年預算數為388.72萬元,執行數為332.55萬元,完成預算85.55%,未完成部分為節約的資金,自評得分100分。
(2)主要產出和效益:保障監所在押人員基本生活及醫療,未發生安全事故。
(3)發現的問題及改進措施:無。
8.設備購置費項目績效自評:
(1)項目全年預算數為13660.23萬元,執行數為2277.13萬元,完成預算16.67%,自評得分84分。
(2)主要產出和效益:重點保障一線執法執勤辦案所需裝備,用于提高偵察辦案手段的信息網絡建設及專用設備購置上,深化資源整合,共建共享,實現協同作戰。
(3)發現的問題及改進措施:項目執行率偏低。應加強預算編制,提高預算編制科學性,強化預算剛性約束力。
9. 隨州市中心看守所建設項目績效自評:
(1)項目全年預算數為4151萬元,執行數為3304.75萬元,完成預算79.61%,自評得分96分。
(2)主要產出和效益:根據預算,基本完成相應項目申報、征地、拆遷及補償工作。
(3)發現的問題及改進措施:項目執行率偏低。應加強預算編制,提高預算編制科學性,強化預算剛性約束力。
10. 萬店派出所改擴建項目績效自評:
(1)項目全年預算數為320萬元,執行數為135.24萬元,完成預算42.26%,自評得分89分。
(2)主要產出和效益:開展萬店派出所改擴建主體工程建設。
(3)發現的問題及改進措施:項目執行率偏低。應加強預算編制,提高預算編制科學性,強化預算剛性約束力。
未確定基建及修繕費
11. 未確定基建及修繕費項目績效自評:
(1)項目全年預算數為216.76萬元,執行數為291.76萬元,完成預算134.6%,自評得分93分。
(2)主要產出和效益:為預備費,完成了中心醫院監視治療專區建設裝修改造工程,、交警三大隊院內改造工程,支付交警二大隊業務技術用房修繕工程余款等。
(3)發現的問題及改進措施:項目超預算。應加強預算編制,提高預算編制科學性,強化預算剛性約束力。
12. 曾都分局老業務技術用房修繕項目績效自評:
項目績效自評:
(1)項目全年預算數為500萬元,執行數為142.26萬元,完成預算28.45%,自評得分85分。
(2)主要產出和效益:完成曾都分局老業務技術用房修繕主體建設。
(3)發現的問題及改進措施:執行率偏低。應加強預算編制,提高預算編制科學性,強化預算剛性約束力。
13. 隨州市森林公安局業務技術用房項目績效自評:
項目績效自評:
(1)項目全年預算數為197萬元,執行數為21.74萬元,完成預算11.04%,自評得分82分。
(2)主要產出和效益:完成曾都分局老業務技術用房修繕主體建設。
(3)發現的問題及改進措施:執行率偏低。應加強預算編制,提高預算編制科學性,強化預算剛性約束力。
以上項目績效評價中出現的問題主要是:項目支出總體執行率不高,有待加強。下一步改進措施包括:一加強預算編制,提高預算編制科學性,強化預算剛性約束力;二提升預算編制的完整性、建立預算調整偏離度的控制標準。三加強預算執行過程中的監管,嚴格按照規定的額度和標準執行,不得隨意變更,對零執行或低執行率預算項目進行問責。
(三)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績效自評結果將提交市局領導審議,擬在今后的工作中與預算安排相結合:一是逐步完善績效評價體系,科學合理制定項目績效考核指標,使財政資金產生更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二是將預算調整與預決算偏離度情況納入預算績效考評范圍,盡快建立職責分明、具有制衡功能的預算執行監管體系,督促制訂預算調整與預決算偏離度考核指標,納入預算績效考評范圍。對在項目完成后的預算執行過程和完成結果實行全面的追蹤問效,不斷提高預決算執行的精準度。

2021年重點項目評分如下:平安城市建設91分;辦案業務費91分;設備購置費84分,主要是年初預算過大,資金不足,調減支出;公安專項經費預算支出169萬元,決算支出145.98萬元,主要是節約資金;監察委留置場所看護輔警人員工資預算支出641萬元,決算支出651.05萬元,主要是人員工資上漲;人犯給養費預算支出388.72萬元,決算支出332.55萬元,主要是節約資金;何店派出所建設預算支出478萬元,決算支出60.5萬元,因遷址項目進展較慢;隨州市中心看守所建設預算4151萬元,決算支出3304.75萬元,因征地進展較慢;萬店派出所改擴建項目預算支出320萬元,決算支出135.24萬元,主要是資金不足;曾都分局老業務技術用房修繕項目預算支出500萬元,決算支出142.26萬元,因工程決算及項目審計未完成;府河派出所建設預算支出90萬元,決算支出110.64萬元,主體工程提前完工;未確定基建及修繕項目預算支出216.76萬元,決算支出291.76萬元,主要是交警二大隊改建項目上年度工程決算未完成延遲到本年付款。隨州市森林公安局業務技術用房預算支出197萬元(2021年市森林公安局預算,不是隨州市公安局預算),決算支出21.74萬元。因資金不足,調減交警支隊理發室、洗衣房建設40萬元,車管所改造裝修60萬元,警務技能訓練基地3000萬元,特警基地二期建設670萬元,隨州市禁毒教育基地100萬元,看守所監區改造71.52萬元,南郊派出所業務用房改造裝修30萬元,曾都分局辦案區改造155萬元, 曾都分局業務技術用房建設290萬元。
第三部分??隨州市公安局2021年部門決算表








本部門2021本年度無政府基金財政撥款收支。

本部門2021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說明
一、財政撥款(補助):指市級財政決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補助)”、“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結余(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四、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五、公共安全(204類):指反映政府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六、公安(20402款):反映公安事務及管理支出。
七、行政運行(公安)(2040201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公安)(2040202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九、監獄犯人生活(2040704項):反映監獄犯人生活的各項開支,包括伙食費、被服費、水電費、日用品補助費、醫療衛生防疫費、雜支費、監舍用于購置費等;
十、信息化建設(公安)(2040219項):反映公安機關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網絡建設和運行維護相關支出。
十一、執法辦案(公安)(2040220項):反映公安機關從事行政執法、刑事司法及偵查辦案等相關活動的支出。
十二、其他公安支出(2040299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十三、文化和旅游交流與合作(2070110:反映對外文化交流合作活動的支出。
十四、社會保障和就業(208類):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十五、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六、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2080505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十七、行政單位醫療(2101101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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