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隨州市社會福利中心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隨州市社會福利中心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隨州市社會福利中心2022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2022年項目支出預算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四部分隨州市社會福利中心2022年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二、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隨州市社會福利中心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隨州市社會福利中心于2011年1月9日經市編委批準成立,隸屬于市民政局,為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內設市兒童福利院、社會福利院及兒童福利指導中心,主要承擔隨州市轄區內棄嬰、棄兒、孤兒、城鎮“三無”孤老收養工作,加強全市孤殘兒童保障工作,對困境兒童和留守兒童做好指導福利保障及濟困幫扶工作。福利中心現有服務對象床位數共350張,其中老年人床位150張,孤殘兒童床位200張。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中心現實行“隨州市兒童福利院”、“隨州市社會福利院”、“隨州市兒童福利指導中心”三塊牌子一套班子管理。核定編制6名,實有人員31名,其中全額編6人,以錢養事16人,臨聘員工9人。無離退休工作人員,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第二部分 ?隨州市社會福利中心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部門收入預算情況
隨州市社會福利中心財政收入2357.14萬元,其中:公共財政預算303.84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8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1467.5萬元,上年結轉結余405.8萬元。比上年增加1335.13萬元,同比增加56.64%,主要原因是上級補助收入專項項目支出增加。
(二)部門支出預算情況
隨州市社會福利中心2022年支出預算總額2357.14萬元,較上年增加1335.15萬元,同比增加56.6%,主要原因為福利中心新增基建項目。
按照資金性質劃分,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303.84萬元,較上年減少69.16萬元,同比減少22.76%,主要原因是上級專項資金減少。
2、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180萬元,較上年減少50萬元,同比減少27.7%,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減少。
3、上級補助收入1467.5萬元,較上年增加1467.5萬元,同比增加100%,主要原因為福利中心新增基建項目。
4、上年結轉405.8萬元,較上年減少13.21萬元,同比減少3.25%,主要原因是結轉資金減少。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主要用于: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167.9萬元,較上年增加1154.79,同比增加53.26%,主要用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和社會福利事業單位項目等支出;
2、衛生健康支出3.15萬元,較上年增加0.25萬元,同比增加7.9%,主要用于事業單位醫療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6.1萬元,較上年增加0.1萬元,同比增加1.6%,主要用于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向職工發放的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其他支出180萬元,較上年增加180萬元,同比增加100%,主要用于社會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按照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劃分,主要用于:
1、工資福利支出137.84萬元,比上年減少25.95萬元,同比減少18.86%,主要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和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資20.55萬、津貼補貼4.33萬、獎金6萬元、績效工資12.01萬元,養老保險6.75萬元、醫療保險費3.15萬元、住房公積金5.04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80萬元。)
2、商品和服務支出6萬元,比上年減少8.22萬元,同比減少137%,主要用于單位人員日常公用經費、其他交通費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費0.39萬元、印刷費0.21萬元、郵電費0.35萬元、差旅費1萬元,維修(護)費0.5萬元、公務接待費0.45萬元、工會經費3萬元、福利費0.1萬元。)
3、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665.8萬元,比上年減少50.2萬元,同比減少7.5%,主要用于兒童福利、老年福利及社會福利事業工作項目支出。
4、房屋建筑物構建1446.5萬元,比上年增加1446.5萬元,同比增加100%,主要用于新增福利中心基建項目。
5、其他資本性支出101萬元,比上年增加1446.5萬元,同比增加100%,主要用于福利中心安全隱患改造維修項目及隨州市未成年人保護項目。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1年財政撥款支出303.84萬元,總體比上年減少69.13萬元,同比減少為22.75%,主要原因是非稅收入減少。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開展兒童、“三無”對象養、治、教、康等社會福利事業工作。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2年財政預算政府性基金支出180萬元,比上年減少50萬元,同比減少27.77%,主要用于福利中心基建項目建設及中心安全隱患改造維修資金減少。
(五)國有資產經營預算收入
2022年本部門沒有使用國有資產經營預算撥款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22年財政預算公用支出6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沒有發生變。2022年公用支出為:辦公費0.39萬元,印刷費0.21萬元,郵電費0.35萬元,差旅費1萬元,維修(護)費0.5萬元,公務接待費0.45萬元,工會經費3萬元,福利費0.1萬元。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2年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其中貨物類政府采購0萬元,服務類政府采購0萬元,工程類政府采購0萬元。與上年持平。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2022年年初國有資產總額為4602.75萬元,比上年增加423.12萬元,同比增加10%,主要原因為在建工程轉固定資產。其中流動資產413.45萬元,比上年減少7.28萬元,同比減少1.73%。固定資產3872.36萬元(=原值4935.82萬元-累計折舊1063.46萬元),比上年增加374.19萬元,同比增加9.6%,主要原因是固定資產增加,無形資產260.73萬元(=原值261.3萬元-累計攤銷0.57萬元),同上年無變化。
二、2022年“三公”經費財政預算情況
2022年隨州市社會福利中心“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0.45萬元,比上年增加0.16萬元,增加55.1%,主要是公務接待費用增加。其中:
公務接待預算費用0.45萬元,比上年增加0.16萬元,,增加55.1%,主要是因疫情原因,上年度公務接待費預算較低,本年度有所增加。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國。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均為業務用車。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公車購置計劃。
第三部分 隨州市社會福利中心2022年部門預算表










備注:2022年本單位無政府采購預算
第四部分??隨州市社會福利中心2022年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部門整體績效目標
我中心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依法接收和集中供養社會上無家可歸、無依無靠、無生活來源的孤寡殘幼;對各類收養人員采取不同的工作方針,對老人是以養為主,妥善安排其生活,對健全兒童是養、教并重,對殘疾、呆傻兒童是養、治、教、康相結合,并且根據不同對象進行文娛、康復和教育的綜合治療;對全市散居孤兒及特殊困境兒童的養育質量進行指導和部分幫扶,并按照收養人員的不同情況,加強生活管理,保障了孤殘兒童快樂成長及身心健康。
年度目標是:
一是切實抓好黨建工作,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
二是扎實做好福利中心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
三是創新工作思路,以養、治、教、康、社工為工作重點,做好兒童福利機構優化提質和創新轉型工作。
四是做好特困對象、三無老人的兜底保障及養護照料工作
五是狠抓安全生產和風險防范工作,杜絕安全責任事故。
六是進一步提升福利機構建設水平和設施設備,為孤殘兒童、三無老人營造宜居宜養的幸福家園。
七是持續做好全市困境兒童精準幫扶工作。
長期目標是:
1、質量指標:精心照料日常生活,保障孤殘兒童們幼有所養、病有所醫,特困對象老有所養、病有所醫100%。
2、數量指標:孤困兒童≥30人,特困對象≥40人
3、社會效益指標:保障院內孤殘兒童及特困對象的養育、醫療、教育及康復工作,院內后勤保障的正常運行,提高兒童和特困對象的幸福指數。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福利中心基建項目主要內容是:2019年,民政部等10部委出臺《關于進一步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的意見》(民發〔2019〕34號)中指出:“拓展兒童福利機構社會服務功能。鼓勵有條件的地市級以上兒童福利機構不斷拓展集養、治、教、康于一體的社會服務功能,力爭將兒童福利機構納入定點康復機構,探索向貧困家庭殘疾兒童開放。”2019年,民政部等12部委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民發〔2019〕62號)中指出:“優化關愛服務機制。充分發揮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康復和特教服務機構等服務平臺作用,提供政策咨詢、康復、特教、養護和臨時照料等關愛服務支持。”
項目績效總目標是:發展兒童福利事業,保障孤殘兒童的合法權益,不斷完善院內孤殘兒童的養育、醫療、教育、康復等保障制度,進一步提高孤殘兒童生活保障水平,提升孤殘兒童的幸福指數。
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按照服務標準和流程、工作計劃、完成期限,保質保量完成任務,完成率達到100%。兜底保障率達100%,服務率達100%,兒童養治教康工作開展及時率達100%。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該項目提升了機構兒童養育水平和技術力量,定期開展服務質量考核,合格率達到98%。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達100%。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2、隨州市未成年人保護中心項目主要內容是:《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十四五”有關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工程項目建設的通知》民辦函[2014]19號“支持地級市建設區域性未成年人保護設施未成年人保護中心項目”。
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建設未成年人保護中心,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推進項目建設工作,完成主體工程建設。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建成一棟面積約3500平方的未成年人保護中心。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時效指標:按照規定時間完成主體工程建設。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收入等。
二、支出科目
(一)支出功能科目
1、一般公共服務: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反映就業補助、撫恤、退役安置、社會福利、殘疾人事業等方面的支出。
3、醫療衛生支出:反映醫療衛生管理事務支出、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等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二)經濟分類科目
1、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2、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
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水電費: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電費等支出。
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國(境)內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維(修)護費: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和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費用。
工會經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或安排的工會經費。
福利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費。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廣告宣傳費、離退休人員公用經費等。
3、資本性支出:反映各單位安排的資本性支出。
辦公設備購置:反映用于購置并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納入固定資產核算范圍的辦公家具和辦公設備的支出,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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