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2022年部門預算
目錄
第一部分??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2022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四部分??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2022年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二、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主要職能是對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和符合條件的臨時困難群眾進行主動救助、生活救助、醫療救助、教育矯治、返鄉救助、臨時安置以及未成年人社會保護等救助保護。
①為受助人員提供飲食、住宿、衣物、個人衛生、安全等基本生活救助。
②提供疾病救治、衛生防疫、醫療康復等基本醫療服務。
③提供文化法治教育、心理疏導、行為矯治等救助保護服務。
④為受助人員聯系家屬、查找受助人員身份信息、協助或接送受助人員返鄉。
⑤為暫時查找不到戶籍、無家可歸的受助人員提供養育照料、生活護理等臨時安置和基本服務。
⑥為強化流浪未成年人源頭預防和治理而開展的救助保護線索收集、監護情況調查評估、跟蹤回訪、監護教育指導、監護支持、監護資格轉移訴訟等工作。
二、部門基本情況
根據隨編發[2004]51號和隨編發[2007]25號文件規定,設立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2006年9月1日正式運行, 2007年6月1日加掛“湖北省隨州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牌子,實行一套班子,兩塊牌子管理模式,核定編制6名,實有工作人員6名,無離退休工作人員,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第二部分??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2年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收入總計670.1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79.43萬元、政府性基金2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274.52萬元、上年結轉和結余296.24萬元,收入合計較上年1225.74萬元減少45.32%,主要原因是新救助站主體建設竣工驗收,項目收入費用減少。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2年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支出總計670.19萬元,較上年1225.74萬元減少45.32%,主要是新救助站主體建設竣工驗收,項目支出減少。
按照支出功能分類科目,主要用于: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73.58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和流浪乞討人員臨時救助等支出。
2、衛生健康支出2.21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的醫療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4.28萬元:主要用于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向職工發放的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其他支出190.12萬元:主要用于基站建設政府性基金。
按照支出經濟分類科目,主要用于:
1、工資福利支出40.43萬元 :主要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支出等。(基本工資15.12萬元、津貼補貼2.93萬元、在職五項獎4萬元、績效工資7.88萬元、養老保險4.76萬元、醫療保險2.21萬元、住房公積金3.54萬元)
2、商品和服務支出4萬元:主要用于單位人員日常公用經費、辦公經費、其他交通費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費0.1萬元、印刷費0.02萬元、水費0.04萬元、電費0.05萬元、郵電費0.05萬元、維修(護)費0.02萬元、公務接待費0.22萬元、勞務費0.4萬元、委托業務費0.4萬元、工會經費1.7萬元、福利費0.62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38萬元)
按照資金性質分類,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79.43萬元,較上年73.47萬元增加5.96萬元,增幅8.1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資;政府性基金20萬元,較上年40萬元減少20萬元,減幅50%,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節約開支;上級補助收入274.52萬元,較上年204.65萬元增加69.87萬元,增幅34.14%,主要原因是流浪乞討人員增多導致;上年結轉結余296.24萬元,較上年894.08萬元減少597.84萬元,減幅66.87%,主要原因是新救助站主體建設竣工驗收,項目收入費用減少。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2年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財政撥款總支出合計269.5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79.43萬元,政府性基金20萬元,上年結轉170.12萬元)。比上年度預算安排總額318.12萬元減少48.57萬元,比例為15.27%。主要原因是救助站項目快完工,部分項目支出減少導致。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2年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90.12萬元,主要支付基建項目工程質保金及新站附屬設施建設。比上年度預算安排40萬元增加了150.12萬元,增加比例為37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總額包含上年結轉資金170.12萬元,主要是用來支付基建項目工程質保金及新站附屬設施建設。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2022年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沒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無機關運行經費,與上年持平無增減變動情況。
(七)政府采購情況
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2022年政府采購支出總額6.1萬元(其中面向小微企業0萬元,占政府總采購0%;面向中小企業6.1萬元,占政府總采購100%),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支出6.1萬元,占政府總采購100%;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占政府總采購0%;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占政府總采購0%。比上年度政府采購支出預算總額182.3萬元減少了176.2萬元,減少比例為96.65%,主要原因是減少項目支出。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2022年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年初資產總額2521.44萬元(其中流動資產302.3萬元;固定資產原值224.21萬元,累計折舊113.64萬元,凈值110.57萬元;在建工程2108.46萬元;無形資產原值0.26萬元,累計攤銷0.15萬元,凈值0.11萬元),較上年度2571.38萬元減少49.94萬元,減少比例為1.94%,減少原因為財政應返還額度減少導致。其中,流動資產合計302.3萬元,較上年度916.58萬元減少614.28萬元,減少比例為67.02%,減少原因為財政應返還額度減少導致。非流動資產合計2219.14萬元,較上年度1654.79萬元增加564.35萬元,增加比例為34.1%,增加原因為救助站在建工程增加導致。
二、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6萬元,比上年減少18.75萬,同比減少96.9%。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節約開支。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同比減少0%,主要原因是:本部門無因公出國(境)情況。
公務接待費0.6萬元,比上年增加0.3萬元,同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響,武漢救助站暫停辦理救助中轉業務,隨州市救助站需要涉及接待、護送省外人員返鄉,導致公務接待經費支出增長。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上年減少19.05萬元,同比減少100%,主要原因是: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單位車輛屬于救助專用車輛,車輛運行維護費雖然存在開支,但是費用沒有計入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中。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同比減少0%,主要原因是:本部門無公務用車購置費情況。
第三部分??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2022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四部分??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本部門整體績效目標是:長期目標為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實施救助,承擔臨時監護責任,切實保障流浪乞討人員的合法權益。年度目標為①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實施救助,承擔臨時監護責任,切實保障流浪乞討人員的合法權益。②建成一所國家二級救助管理機構,建成后地上共三層,地下一層:并配套建設室外活動廣場、道路及停車位等,為流浪乞討人員提供一個功能完善的臨時之家。
2、長期目標:保障街面無流浪乞討人員,維護社會穩定,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年度救助流浪乞討人次≥1000人次,指標設立依據是根據往年救助業務量,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流浪乞討人員應救盡救,臨時安置身份地址不明的流浪人員。
效益指標:接到求助電話≤30分鐘到達現場,指標設立依據是及時對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討人員提供救助,發揮社會救助,起到“兜底線、救急難”的良好效果。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應救盡救,發揮社會救助兜底線,救急難良好效果,保障街面無流浪乞討人員。
3、年度目標:①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實施救助,承擔臨時監護責任,切實保障流浪乞討人員的合法權益。
產出指標:年度救助流浪乞討人次≥1000人次,指標設立依據是根據往年救助業務量,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流浪乞討人員應救盡救,臨時安置身份地址不明的流浪人員。
效益指標:接到求助電話≤30分鐘到達現場,指標設立依據是及時對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討人員提供救助,發揮社會救助,起到“兜底線、救急難”的良好效果。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應救盡救,發揮社會救助兜底線,救急難良好效果,保障街面無流浪乞討人員。
②建成一所國家二級救助管理機構,建成后地上共三層,地下一層:并配套建設室外活動廣場、道路及停車位等,為流浪乞討人員提供一個功能完善的臨時之家。
質量指標:完成5000平方米主體建筑建設,指標設立依據是根據發改委立項申請,嚴格按照批復切實推進項目建設工作,按計劃推進各項工作,完成新站項目建設。
時效指標:新站項目建設按照合同約定保質按時完成,指標設立依據是依據工程進度,已完成主體工程建設。
社會效益指標:建成一所達到國家二級救助管理機構的救助站,指標設立依據是建成后地上共三層,地下一層,并配套建設室外活動廣場、道路及停車位等,為流浪乞討人員提供一個功能完善的臨時之家建成一所救助對象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務機構。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項目
1、流浪乞討人員救助項目主要內容是:①為受助人員提供飲食、住宿、衣物、個人衛生、安全等基本生活救助。②提供疾病救治、衛生防疫、醫療康復等基本醫療服務。③提供文化法治教育、心理疏導、行為矯治等救助保護服務。④為受助人員聯系家屬、查找受助人員身份信息、協助或接送受助人員返鄉。⑤為暫時查找不到戶籍、無家可歸的受助人員提供養育照料、生活護理等臨時安置和基本服務。⑥為強化流浪未成年人源頭預防和治理而開展的救助保護線索收集、監護情況調查評估、跟蹤回訪、監護教育指導、監護支持、監護資格轉移訴訟等工作。2022年預算安排485.76萬元,其中:35萬元資金來源為一般公共預算,126.12萬元為單位結轉結余一般公共預算,170.12萬元資金來源為單位結轉結余政府性基金,154.52萬元資金來源為單位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實施救助,承擔臨時監護責任,切實保障流浪乞討人員的合法權益。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年度救助流浪乞討人次≥1000人次,指標設立依據是根據往年救助業務量,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流浪乞討人員應救盡救,臨時安置身份地址不明的流浪人員。
效益指標:接到求助電話≤30分鐘到達現場,指標設立依據是及時對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討人員提供救助,發揮社會救助,起到“兜底線、救急難”的良好效果。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應救盡救,發揮社會救助兜底線,救急難良好效果,保障街面無流浪乞討人員。
(二)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新站建設項目
1、新站建設項目主要內容是:建成一所國家二級救助管理機構,建成后地上共三層,地下一層:并配套建設室外活動廣場、道路及停車位等,為流浪乞討人員提供一個功能完善的臨時之家。2022年預算安排140萬元,其中:120萬元資金來源為單位資金,20萬元資金來源為政府性基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新站項目建設按照進度要求,完成項目建設,為救助對象提供一個更加人性化、完善的服務機構。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質量指標:完成5000平方米主體建筑建設,指標設立依據是根據發改委立項申請,嚴格按照批復切實推進項目建設工作,按計劃推進各項工作,完成新站項目建設。
時效指標:新站項目建設按照合同約定保質按時完成,指標設立依據是依據工程進度,已完成主體工程建設。
社會效益指標:建成一所達到國家二級救助管理機構的救助站,指標設立依據是建成后地上共三層,地下一層,并配套建設室外活動廣場、道路及停車位等,為流浪乞討人員提供一個功能完善的臨時之家建成一所救助對象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務機構。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補助)收入:市級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填列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1.一般公共服務: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反映就業補助、撫恤、退役安置、社會福利、殘疾人事業等方面的支出。
3.醫療衛生:反映醫療衛生管理事務支出、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等方面的支出。
(三)經濟分類科目
1.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的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等。
2.津貼補貼:反映按規定發放的津貼、補貼,包括機關工作人員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地區附加津貼、崗位津貼,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機關事業單位提租補貼、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等。
3.獎金:反映按規定發放的獎金,包括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
4.績效工資:反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
5.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6.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8.水電費: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電費等支出。
7.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8.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國(境)內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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