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城區生態環境監測站2023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隨州市城區生態環境監測站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隨州市城區生態環境監測站2023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隨州市城區生態環境監測站2023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十四、專項支出、轉移支付支出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第六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隨州市城區生態環境監測站概況
一、 部門主要職責
(1)對曾都區、高新區及大洪山風景名勝區的大氣、水(含地下水)、土壤、噪聲、核與輻射等生態環境要素開展監測、調查評價、編制生態環境監測報告;
(2)配合市生態環境局曾都區分局、高新區分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生態環境部門開展環境執法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一般環境應急監測等工作;
(3)配合做好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相關工作;
(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隨州市環境保護監測站,于1978年經隨革[1978]78號文批準成立,為“隨州市環境監測站”,行政隸屬原隨州市環境保護局。2007年4月,根據鄂編函[2007]20號文件精神,原“隨州市環境監測站”更名為“隨州市環境保護監測站”,調整為省市雙重管理,副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同年,隨州市政府批準成立隨州市輻射環境管理站,與隨州市環境保護監測站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合署辦公。批準編制28個,其中省編8個,地方編制20個。
根據市編辦《關于市環境保護監測站更名等有關事項的批復》(隨編辦發[2020]14號)文件要求,隨州市環境保護監測站(隨州市輻射環境管理站)更名為隨州市城區生態環境監測站(隨州市輻射環境管理站),為市生態環境局管理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我站于2020年7月1日更名為隨州市城區生態環境監測站,為市生態環境局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正科級,核定人員編制15名,截至2023年年底實有非參公事業在職人員15人,經費自理在職人員3人(事業身份無編制1人、勞務派遣2人),財政撥款退休人員8人(財政保障7人、企業身份1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本單位當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故07表為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本單位當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故08表為空。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收、支總計均為545.35萬元。與2022年度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152.15萬元,增長38.7%,主要原因是城區站技術力量和設備比較薄弱,為進一步提升監測站環境監測能力,根據目前持有儀器和實際使用情況,2023年采購了一批屬市級事權的污染源監督監測儀器設備。
圖1: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收入合計540.37萬元,與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計增加182.85萬元,增長51.1%。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36.93萬元,占本年收入99.4%;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0%;事業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0%;經營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3.44萬元,占本年收入0.6%。
圖2:收入決算結構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支出合計540.37萬元,與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計增加155.3萬元,增長40.3%。其中:基本支出278.96萬元,占本年支出51.6%;項目支出261.4萬元,占本年支出48.4%;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本年支出0%;經營支出0萬元,占本年支出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本年支出0%。
圖3:支出決算結構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均為536.93萬元。與2022年度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253.45萬元,增長89.4%。主要原因是城區站技術力量和設備比較薄弱,為進一步提升監測站環境監測能力,根據目前持有儀器和實際使用情況,2023年采購了一批屬市級事權的污染源監督監測儀器設備。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36.93萬元,比2022年度決算數增加267.45萬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城區站技術力量和設備比較薄弱,為進一步提升監測站環境監測能力,根據目前持有儀器和實際使用情況,2023年采購了一批屬市級事權的污染源監督監測儀器設備。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與2022年度決算數相比持平。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與2022年度決算數相比持平。
圖4: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36.93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9.4%。與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加253.45萬元,增長89.4%。主要原因是城區站技術力量和設備比較薄弱,為進一步提升監測站環境監測能力,根據目前持有儀器和實際使用情況,2023年采購了一批屬市級事權的污染源監督監測儀器設備。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36.93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43.64萬元,占8.1%。主要是用于事業單位離退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和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
2.衛生健康支出(類)8.44萬元,占1.6%。主要是用于事業單位醫療支出。
3.節能環保支出(類)468.77萬元,占87.3%。主要是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其他環境監測與監察支出、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和減排專項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類)16.07萬元,占3%。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積金支出及提租補貼支出。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179.88萬元,支出決算為536.9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98.5%。其中:
1.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年初預算為7.98萬元,支出決算為7.9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支出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相比持平。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8.35萬元,支出決算為28.8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57.3%,支出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2023年3月市財政局追補2022-2023年養老保險清算補差10.51萬元【隨財預發〔2023〕1號】。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6.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支出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2023年7月市財政局追補2023年下半年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6.8萬元【隨財預發〔2023〕1號】。
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年初預算為8.44萬元,支出決算為8.4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支出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相比持平。
5.節能環保支出(類)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37.8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支出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環保專項經費為市財政局年中追加的預算。
6.節能環保支出(類)環境監測與監察(款)其他環境監測與監察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29.03萬元,支出決算為210.5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63.1%,支出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2023年8月市財政局追補2023年事業單位單列核定績效金額43.58萬元【隨財預發〔2023〕1號】,2023年12月市財政局追補2023年四季度增資、職業年金做實、退休一次性補貼等(含預算內及代管資金賬戶社保退費)3.96萬元【隨財預發〔2023〕1號】,2023年10月市財政局追補2023年三季度增資、職業年金做實、退休一次性補貼等2.15萬元【隨財預發〔2023〕1號】,2023年4月市財政局追補2023年一季度增資、職業年金做實、退休一次性補貼等28.78萬元【隨財預發〔2023〕1號】,2023年4月市財政局追補2023年一季度新增人員公用經費3萬元【隨財預發〔2023〕1號】。
7.節能環保支出(類)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00.1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支出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排污費費改稅補助96.22萬元、省級以獎代補專項資金項目費103.95萬元為市財政局年中追加的預算。
8.節能環保支出(類)污染減排(款)減排專項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0.2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支出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2023年5月省財政廳追補2021年省級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以獎代補”資金20.27萬元【鄂財環發〔2021〕41號】。
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年初預算為13.55萬元,支出決算為13.5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支出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相比持平。
1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年初預算為2.52萬元,支出決算為2.5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支出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相比持平。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78.67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62.6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55.08萬元、津貼補貼19.71萬元、獎金37.29萬元、績效工資63.16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31萬元、職業年金繳費16.56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7.9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0.45萬元、住房公積金15.96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7.57萬元,退休費7.98萬元。
公用經費1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2.92萬元、咨詢費0.36萬元、郵電費0.18萬元、差旅費1.77萬元、維修(護)費0.03萬元、培訓費0.2萬元、勞務費1.88萬元、工會經費4.03萬元、福利費1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35萬元、其他交通費用0.0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23萬元。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當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當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2.42萬元,支出決算為2.35萬元,完成預算的97.1%。較上年增加0萬元,增長0%。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按照財政部加強“三公”經費管理暨嚴控一般性支出工作部署會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堅決落實過“緊日子”、“苦日子”相關要求,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厲行節約,嚴格控制支出。加強公務用車管理,規范公務接待活動,使得“三公”經費各單項支出均明顯下降。決算數較上年相比持平。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較上年增加0萬元,增長0%。決算數與預算數相比持平。決算數與上年相比持平。
全年支出涉及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為2.35萬元,支出決算為2.35萬元,完成預算的100%;較上年增加0萬元,增長0%。決算數與預算數相比持平。決算數與上年相比持平。其中:
(1)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0萬元,主要是本年度本單位無公務用車購置計劃。本年度購置(更新)公務用車0輛。
(2)公務用車運行費支出2.35萬元,主要用于公務用車燃油費、車輛保險費、維修(護)費、過路過橋費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
3.公務接待費預算為0.07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較上年增加0萬元,增長0%。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本年度無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數與上年相比持平。其中:
外賓接待支出0萬元。2023年共接待來訪團組 0個,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
國內公務接待支出0萬元,接待對象主要是系統相關單位業務人員,主要是開展考察調研業務工作。2023年共接待國內來訪團組0個,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單位是非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單位2023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45.5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12.8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32.73萬元。
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45.58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45.58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10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10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100%。
十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1輛(保留1輛應急公務用車:思域DHW6450B,車牌號鄂SW6722),其中,副市級及以上領導干部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1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 100萬元以上設備(不含車輛)0臺(套)。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單位組織對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項目3個,資金258.26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100%。從評價情況來看,2023年項目績效目標基本完成,資金使用規范,項目支出績效自評結果較好,具有較強的可持續性。
組織開展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評價情況來看,預算編制質量較好,預算信息公開符合要求,預算執行率較高。預算執行總額控制在預算批復額度內,基本支出資金的使用,能保障單位日常工作的高效正常運轉;項目支出資金的使用,保障了環境業務監測工作正常開展。年度績效目標設置比較合理,完成情況較好,基本達到了預期效果。財務制度健全,資金使用合理,會計核算總體規范、準確。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本單位今年在部門決算中反映所有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1.排污費費改稅補助項目績效自評綜述:項目全年預算數為110.34萬元,執行數為96.22萬元,完成預算87.2%。
主要產出和效益:進一步完善站監測能力建設,完善設備設施的配備,平安建設工作深入扎實,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抓主責主業,壓實壓細全面從嚴治黨責任。
2.省級以獎代補專項資金項目費項目績效自評綜述:項目全年預算數為154.3萬元,執行數為124.22萬元,完成預算80.5%。
主要產出和效益:強化監測在污染防治攻堅戰中的支撐、引領、服務功能,不斷提高職工的職業素養和文明素質,調動全站人員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3. 環保專項經費項目績效自評綜述:項目全年預算數為42萬元,執行數為37.82萬元,完成預算90%。
主要產出和效益:有效保障了站務工作的正常運轉,改善生態環境,持續推進作風建設,。
發現的問題及原因:上級交辦的突發性任務,無法預計和列入年初財政預算的項目支出,導致年底執行數和預算數存在差異。
下一步改進措施:嚴格按照部門預算編制相關要求,及時、完整、科學、規范的編制部門預算,不斷提高預算編制工作的時效性、完整性。
硬化預算約束,遵循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深入落實預算細化工作,確保全面完成預控指標規模。
加強績效分配,確保資金分配科學、合理。同時,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壓縮會議、培訓等支出,切實加強對“三公”經費管理,加大資源整合力度,有保有壓,調整優化支出結構,不留經費支出缺口。強化預算執行的嚴肅性,盡量做到無預算不開支,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三)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1)部門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一是加強項目管理。通過優化項目組織方式,保障項目有效實施,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改進預算編制。根據績效評價結果和年度工作計劃,科學測算相關費用支出明細,有針對性的加強對項目年度重點工作的資金保障。
三是及時公開結果。根據相關規定,績效評價結果隨同部門決算,在部門網站一并公開。
(2)部門績效評價結果擬應用情況。
對績效自評及時予以分析總結,完善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申報表的內容,根據工作實際需要,設計建立適用的、合理的績效指標和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實現績效管理的規范化、常態化。
十四、財政專項支出、專項轉移支付支出情況說明
1.財政專項支出

2.專項轉移支付支出
本單位當年無專項轉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本單位無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付的資金。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當年撥付的資金。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五)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八)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金額。
(九)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本單位使用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到項級)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5.節能環保支出(類)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6.節能環保支出(類)環境監測與監察(款)其他環境監測與監察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環境監測與監察方面的支出。
7.節能環保支出(類)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的標準,行政事業單位向職工(含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租金補貼。
(十一)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提取的專用結余以及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的金額等。
(十二)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五)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經費:納入市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市直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十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八)其他專用名詞。
無
第六部分?附件
一、2023年度隨州市城區生態環境監測站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二、2023年度隨州市城區生態環境監測站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1.排污費費改稅補助項目


2.省級以獎代補專項資金項目費


3. 環保專項經費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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