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社會救助中心2024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隨州市社會救助中心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隨州市社會救助中心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隨州市社會救助中心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十四、專項支出、轉移支付支出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隨州市社會救助中心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指導各縣(市、區)開展城鄉低保、特困供養、臨時救助等工作;
(二)研究制定市級城鄉低保、特困供養、臨時救助等相關工作政策措施;
(三)負責與市級相關部門協調解決城鄉社會救助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四)指導各縣(市、區)開展核對工作;
(五)分配市本級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
二、機構設置情況
從單位構成看,隨州市社會救助中心決算由實行獨立核算的隨州市社會救助中心本級決算和0個下屬單位決算組成。
納入隨州市社會救助中心2024年度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僅隨州市社會救助中心(本級)。
隨州市社會救助中心為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隸屬隨州市民政局,無內設機構。核定參公編制6人,實有在編人員5名;核定以錢養事編制3人,實有以錢養事人員3名。
第二部分 隨州市社會救助中心2024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注:本單位本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注:本單位本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隨州市社會救助中心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均為148.14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22.2萬元,增長17.6%,主要原因是遴選人員轉正后人員經費增加。
圖1: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入合計148.14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收入合計增加22.2萬元,增長17.6%。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48.14萬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0%;事業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0%;經營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0%。
圖2:收入決算結構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支出合計148.14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支出合計增加22.2萬元,增長17.6%。其中:基本支出123.61萬元,占本年支出83.4%;項目支出24.53萬元,占本年支出16.6%;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本年支出0%;經營支出0萬元,占本年支出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本年支出0%。
圖3:支出決算結構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均為148.14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28.82萬元,增長24.2%。主要原因是遴選人員轉正后人員經費增加。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48.14??萬元,比2023年度決算數增加28.82萬元。增加主要原因是遴選人員轉正后人員經費增加。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與2023年度決算數相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與2023年度決算數相同。
圖4: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48.14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加28.82萬元,增長24.2%。主要原因是遴選人員轉正后人員經費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48.14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會保障和救助支出(類)138.96萬元,占93.8%。主要是于用于人員、日常費用及項目支出。
2.衛生健康支出(類)3.33萬元,占1.32%。主要是用于醫療保險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類)5.85萬元,占0.40%。主要是用于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向職工發放的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101.29萬元,支出決算為148.1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46.2%。其中: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事務管理(款)行政運行(項)。年初預算為60.18萬元,支出決算為107.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78.6%,支出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一是正常人員調資追加預算;二是遴選2人轉正增加人員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事務管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年初預算為25萬元,支出決算為24.5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8%,支出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根據社會救助項目進度滯后,部分資金未在計劃內支付。
3.社會保障和救助支出(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務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4.58萬元,支出決算為4.58萬元,與預算一致。
4.社會保障和救助支出(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務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2.29萬元,支出決算為2.29萬元,與預算一致。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年初預算為2萬元,支出決算為2萬元,與預算一致。
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年初預算為1.33萬元,支出決算為1.33萬元,與預算一致。
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年初預算為5.33萬元,支出決算為5.33萬元,與預算一致。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年初預算為0.52萬元,支出決算為0.52萬元,與預算一致。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23.61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15.9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22.64萬元、津貼補貼18萬元、績效工資30.61、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7.61萬元、職業年金繳費3.81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3.12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2.08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0.51萬元、住房公積金8.67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18.93萬元。
公用經費7.6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1.16萬元、印刷費0.05萬元、差旅費0.49萬元、維修(護)費0.24萬元、公務接待費0.07萬元、勞務費0.72萬元、委托業務費0.06萬元、工會經費1.57萬元、福利費0.78萬元、其他交通費用0.09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4萬元。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當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當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全年預算為0.07萬元,支出決算為0.07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100%。較上年增加0.07萬元,增長100%。決算數與預算數相同。決算數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據政策規定,結合實際開展正常公務接待。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全年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0%。與上年相同。決算數等于全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未安排因公出國。決算數較上年相同的主要原因未安排因公出國。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全年預算為0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0%;與上年相同。決算數等于全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本單位無公車。決算數較上年相同的主要原因:本單位無公車。
3.公務接待費全年預算為0.21萬元,支出決算為0.07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33.3%,較上年增加0.07萬元,增長100%。決算數大于全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根據政策規定,結合實際開展正常公務接待。
其中:
外賓接待支出0萬元,2024年共接待來訪團組0個,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
國內公務接待支出0.07萬元,接待對象主要是省民政廳社會救助辦,主要是開展社會救助政策落實情況專題調研工作。2024年共接待國內來訪團組1個,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7.63萬元,比年初預算數5.65增加1.98萬元,增長35%。主要原因是:遴選人員轉正,人員公用支出增加。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9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9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9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95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10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0%。
十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單位共有車輛0輛;單位價值 100 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組織對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項目2個,資金24.53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100%。從評價情況來看,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省民政廳、市民政局的正確指導下,全市救助核對系統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共享發展,堅持惠及民生,堅持為民愛民,提高救助標準,開展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加大救助核對投入,規范救助核對程序,城鄉低保、特困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工作進展良好。
組織開展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從評價情況來看,本單位整體支出情況較好,預算執行合理,年度主要工作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進展良好。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社會救助經費項目績效自評綜述:項目全年預算數為15萬元,執行數為14.5萬元,完成預算96.7%,得19.4分。主要產出和效益:一是經濟效益指標:支出控制在15萬元以內,已完成,得10分;二是產出指標:開展社會救助調研、督導大于等于10次,完成11次,得5分;三是產出指標:保障機構正常運轉1年,已完成,得5分;四是產出指標:保障標準調整率達到100%,已實現,得10分;五是產出指標:救助資金按月發放率達到100%,已實現,得10分;六是社會效益指標:服務對象政策獲得率大于等于95%,已實現,得20分;七是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大于等于95%,已實現,得20分。發現的問題及原因:項目執行力度有待加大,主要原因為工作進度滯后,導致0.47萬元未執行到位。下一步改進措施:合理安排項目實施進度,確保資金全部按計劃支付到位,提升項目執行率。
核對平臺維護經費項目績效自評綜述項目全年預算數為10萬元,執行數為10萬元,完成預算100%,得20分。主要產出和效益:一是經濟成本指標:支出控制在預算內,已實現,得10分,二是產出指標:核對平臺網絡暢通1年,已實現,得5分;三是產出指標:保障機構正常運轉1年,已完成,得5分。四是產出指標:社會救助對象系統核對率大于等于95%,已實現,得10分;五是產出指標:系統故障及時處理率達100%,已實現,得10分;六是社會效益指標:社會救助對象精準認定率大于等于95%,已實現,得20分;七是滿意度指標:系統使用對象滿意度大于等于95%,已實現,得20分。發現的問題及原因:資金的預算準確率和執行力均有待進一步提高,主要原因為項目執行進度落后于計劃。下一步改進措施:加強監督管理,加大項目執行力度,確保按計劃完成各項任務。
(三)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部門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一是加強預算管理,提高預算編制精準度。二是加強財務人員的隊伍建設和業務指導,提高績效管理人員業務水平,建立績效評價的長期機制。三是加強預算資金管理。嚴格《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執行部門預算,嚴控預算資金開支,避免超支現象及大幅度調整預算現象。
部門績效評價結果擬應用情況。將績效自評結果與預算編制相結合,對實施效果好的項目優先保障項目資金預算,并在編制預算的過程中,對績效目標及指標進一步梳理完善。
十四、財政專項支出、專項轉移支付支出的部門(單位)參照部門預算公開的范圍、體例和內容進行公開。
??隨州市社會救助中心2024年度專項支出2個項目24.53萬元,無專項轉移支付支出,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無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付的資金。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當年撥付的資金。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五)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八)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含專用結余):指事業單位按照預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收支差額的金額,以及使用專用結余安排支出的金額。
(九)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本部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到項級)。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80201)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80202)
3.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80505)
4.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2080506)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101101)
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101103)
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210201)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2210202)
(十一)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提取的專用結余以及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的金額等。
(十二)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五)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經費:納入市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市直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十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八)其他專用名詞。
無。
第六部分??附件
一、2024年度隨州市社會救助中心整體績效評價自評表



二、2024年度隨州市社會救助中心項目績效評價自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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