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隨州市2017年度第15批次城市建設用地的批復》(鄂政土批 [2019]467號)批準征收曾都區(qū)何店鎮(zhèn)向陽村土地總面積4.3900公頃,其中集體農用地4.0540公頃(含耕地2.0080公頃)、集體建設用地0.3360公頃。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征收土地公告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現(xiàn)將擬定4.3900公頃土地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土地補償安置標準參照鄂政發(fā)[2014]12號文件執(zhí)行。
1、征地補償標準:向陽村土地補償費22.2萬元/公頃,安置補助費27.75萬元/公頃。
2、征地總費用207.2204萬元。支付對象為向陽村,支付方式為: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90日內以轉賬方式直接支付。
3、地上附著物補償據(jù)實登記合理補償。
二、農業(yè)人員安置途徑: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被征地村組后,由村委會負責安排安置人員的生活、生產。
三、由何店鎮(zhèn)人民政府督促被征地村組按程序確定征地補償費的分配方案,確保被征地村組按方案將征地補償落實到戶。
四、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guī)定,對批準后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爭議,不影響組織實施。
2019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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