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人民政府關于隨州市2018年度第55批次(增減掛鉤)城市建設用地的批復》(鄂政土批[2020]692號)批準征收南郊辦事處瓜園社區(qū)、長嶺崗村集體農用地10.4855公頃(含耕地3.6144公頃),并征收集體建設用地1.1208公頃。該批次集體建設用地11.6063公頃。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征收土地公告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現(xiàn)將擬定11.6063公頃土地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如下:
一、征地補償標準按照鄂政發(fā)[2019]22號文件執(zhí)行。
1、征地補償標準:瓜園社區(qū)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97.80萬元/公頃,長嶺崗村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73.20萬元/公頃,含青苗費征地總費用為993.7853萬元,其中涉及瓜園社區(qū)征地費用為517.9390萬元,涉及長嶺崗村含青苗費征地費用為475.8463萬元。
2、地上附著物補償據(jù)實登記合理補償。
二、農業(yè)人員安置途徑: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被征地村組后,由村委會負責安排安置人員的生活、生產。
三、由南郊辦事處督促被征地村組按程序確定征地補償費的分配方案,確保被征地村組按方案將征地補償落實到戶。
四、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guī)定,對批準后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爭議,不影響組織實施。
?2020年7月9日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隨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是否繼續(xù)?
您的瀏覽器版本太低!
為了更好的瀏覽體驗,建議升級您的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