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人民政府關于隨州市2017年度第22批次城市建設用地的批復》(鄂政土批[2020]785號)批準征收南郊辦事處白云社區、柳樹埫社區、南煙墩村集體農用地0.9097公頃(含耕地0.1046公頃),建設用地2.8897公頃,另使用國有土地0.9372公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征收土地公告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現擬定3.7994公頃土地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如下:
一、征地補償標準按照鄂政發[2019]22號文件執行。
1、征地補償標準:柳樹埫社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97.80萬元/公頃,白云社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83.4萬元/公頃,南煙墩村征地區片綜合地價73.20萬元/公頃,含青苗費征地總費用為322.4925萬元,其中涉及柳樹埫社區總征地費用為42.2028萬元,涉及白云社區征地總費用為272.9682萬元,南煙墩村征地總費用為7.3215萬元。
2、地上附著物補償據實登記合理補償。
二、農業人員安置途徑: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被征地村組后,由村委會負責安排安置人員的生活、生產。
三、由南郊辦事處督促被征地村組按程序確定征地補償費的分配方案,確保被征地村組按方案將征地補償落實到戶。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定,對批準后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爭議,不影響組織實施。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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