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隨州高新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市政府各部門:
??? 為防治大氣污染,保護生態環境,促進資源節約和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關于農作物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的決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禁止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 一、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
??? 二、本通告所稱農作物秸稈,包括小麥、油菜、水稻、玉米、棉花、甘蔗、黃豆、芝麻、薯類及其他農作物收獲籽實后的剩余物質,以及田間地頭雜草、林下附植物等。
??? 三、各級政府負責所轄行政區域的秸稈露天禁燒工作,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廣泛宣傳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對環境造成的危害,嚴格落實秸稈禁燒工作責任,健全秸稈綜合利用體系。
??? 四、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落實相關措施,嚴格執行聯合收割機作業標準,支持秸稈回收利用,鼓勵研發秸稈綜合利用新技術,廣泛開展機械化秸稈粉碎還田、秸稈飼料開發、秸稈氣化、秸稈微生物高溫快速漚肥和秸稈工業原料開發等多種形式的綜合利用。
??? 五、環保、農業、交通、公安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對違反本通告規定,在本市轄區內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的單位和個人,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由環保部門依法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環境污染事故或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秸稈禁燒管理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 六、對在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各級政府給予表彰;對工作不力造成損失的,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 七、鼓勵群眾監督舉報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行為。舉報電話:12369。
??? 八、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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