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算了結了!要是沒有工會幫忙,我這傷可能就白受了,家里也撐不下去!”近日,農民工錢某到市“人社+工會”勞動爭議裁調對接工作室緊握著調解員的手表達感激。
今年9月,在調解室的努力下,錢某歷時一年多的工傷維權戰終于畫上句號,總計32萬余元的賠償款讓他瀕臨困境的家庭重獲生機。拿到協議約定的賠償款后,錢某專程前來致謝。
時間回溯到2024年3月,錢某經人介紹進入某建筑公司總承包的倉庫建設項目,受分包負責人蔣某安排從事木工工作。雖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雙方口頭約定工資為每天320元,且由總包公司統一發放。這種“總包發薪、分包管人”的模糊關系,為后續糾紛埋下隱患。
2024年6月,錢某在搭設模板時不幸從高處墜落,造成腰椎骨折、肋骨斷裂,經鑒定為八級工傷。然而維權之路異??部?。總包公司以“非直接用工”為由推諉責任,分包負責人蔣某干脆失聯,錢某陷入“兩頭碰壁”的窘境。受傷后無法務工的他,僅有的21000元工資很快用盡,多次上門交涉卻被保安攔在門外,或被企業以“需總部審批”拖延。眼看停工留薪期將滿,走投無路的錢某抱著最后希望走進了市“人社+工會”裁調對接工作室求助。
接到求助后,調解員第一時間啟動聯動處置機制,連夜查閱案卷資料并與錢某深度溝通。調查中,一個關鍵信息浮出水面——該建筑公司已以“項目參保”名義為錢某繳納工傷保險?!斑@就是鎖定責任的關鍵證據!”調解員當即向建筑公司釋法明理。依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總包單位為農民工參保即視為存在用工關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更明確,總包違法分包給無資質個人,其聘用農民工工傷應由總包擔責。法律利劍直接戳破企業“甩鍋”借口,迫使對方承認主體責任。
針對分包負責人蔣某失聯問題,調解員通過總包公司輾轉聯系上他,明確告知其作為實際用工管理者,不配合調解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同時兼顧其經濟壓力,耐心做工作讓他配合提供考勤工資明細,最終促使蔣某主動到場提交關鍵證據。
責任明晰后,賠償金額成為新爭議點。依據八級傷殘的賠償標準,錢某應獲賠20萬元,而企業僅愿支付10萬元,以“已墊付醫療費、護工費”為由拒絕讓步。工會調解員秉持“依法維權、情理兼顧”原則,逐筆核算“法定賬”“情理賬”“長遠賬”。按照“不讓農民工吃虧”的原則,分別概算出停工留薪期工資、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護理費等,合理賠償額確定為13.53萬元。調解員進一步協調,企業最終同意增補4700元,以14萬元達成協議,分兩筆于2025年9月30日、11月30日前支付。此外,企業還需配合錢某領取工傷基金支付的15萬余元補助金。目前,協議已大部分履行,總包方僅剩2萬元尾款將在到期前支付。
“本案精準體現了‘人社+工會’聯動調解的優勢?!惫ぷ魇邑撠熑吮硎?,這是全市工會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生動實踐,既用法律武器破除企業推諉,又兼顧雙方實際化解分歧,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隨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
您的瀏覽器版本太低!
為了更好的瀏覽體驗,建議升級您的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