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財政局關于開展2024年政府采購
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的通知
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為進一步優化隨州市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推動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專業化發展,根據《財政部關于2021年開展全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的通知》(財庫〔2021〕24號)精神,現將隨州市2024年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督評價對象
本次監督評價工作采用市直、曾都、隨縣交叉模式,通過“雙隨機、一公開”方式抽取湖北誠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湖北百利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湖北恒臨豐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湖北隨長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湖北昕晟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湖北中證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隨州市瑞興招標事務有限公司、中和金磊工程咨詢集團有限公司隨州分公司、中立興宇(湖北)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合誠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鑫躍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辰暉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隨州市精致建設工程造價師事務有限公司、隨州宏泰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為監督評價對象,其他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均可自愿申請參加監督評價。
二、監督評價的依據和內容
(一)監督評價依據:《財政部關于2021年開展全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的通知》(財庫〔2021〕24號)及所附的評價指標體系、監督檢查工作文件清單。
(二)監督評價內容:主要對代理機構2023年執業情況進行監督評價。每家代理機構抽取項目數量應不少于5個。
三、監督評價時間安排
監督評價時間從2024年8月開始,采取書面審查、實地考察等多種形式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具體安排如下:
(一)材料報送階段(2024年8月12日至8月16日):參加本次監督評價工作的代理機構對照監督評價依據整理本機構相關情況及被抽取項目相關的文件、數據等資料,對2023年度執業情況,被檢查單位形成自查報告,參加評價單位形成自評報告,報送本級財政部門。
(二)書面審查階段(2024年8月17日至9月23日):財政部門對代理機構提供的資料進行書面審查。對照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對被檢查單位編制工作底稿,對照評價指標體系,對參加評價單位編制評價底稿。
(三)現場監督評價階段(2024年8月26日至9月6日):結合書面審查發現的問題,監督評價工作組進一步到代理機構實施現場考察、溝通,并簽字蓋章確認工作底稿或評價底稿。
(四)處理處罰階段(2024年9月7日至9月30日):財政部門對監督評價中發現的采購人、代理機構和評審專家的違法違規線索進行延伸檢查,對查實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處理處罰,對國家公職人員涉嫌違紀的行為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對代理機構符合《湖北省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記分管理辦法(試行)》規定記分情形的進行記分考核。
(五)匯總報告階段(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8日):財政部門形成監督評價工作報告,于2024年10月20日前匯總,報送省財政廳。
四、工作要求
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要提高認識,明確監督評價的內容??、時間安排,及時、準確、全面提供相關資料,并對資料真實性負責,做好監督評價配合工作。
聯系人:肖欽隨
聯系電話:0722-3596881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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