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河道采砂管理的通告》(隨政發〔2021〕7號)2021年5月3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2年,現有效期即將屆滿。
根據《湖北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的規定,經市政府同意,《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河道采砂管理的通告》(隨政發〔2021〕7號)繼續有效,有效期自該通告公布之日起重新計算,有效期兩年。
隨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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