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隨州市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管理辦法的通知》(隨政辦發〔2022〕23號)2022年9月1日正式施行,有效期三年,現有效期即將屆滿。
根據《湖北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的規定,經市政府同意,《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隨州市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管理辦法的通知》(隨政辦發〔2022〕23號)繼續有效,有效期自該通告公布之日起重新計算,有效期五年。
特此通告。
隨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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