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湖北省推進政務服務中心綜合改革工作方案(試行)》(以下簡稱《工作方案》)。現對《工作方案》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過程
政務服務中心是集中提供政務服務的綜合性場所,是優化政務服務、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窗口。2025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健全“高效辦成一件事”重點事項常態化推進機制的意見》,明確要求更好統籌線上線下政務服務,堅持集約高效、整體規劃,加強資產調劑共享,避免低效閑置、鋪張浪費。去年以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武漢、襄陽等7個市州開展了政務服務中心綜合改革試點探索。省數據局深入調研,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廣泛征求意見建議,起草了《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總體考慮
《工作方案》遵循政府治理現代化規律,順應政府職能轉變、管理創新和服務變革的新要求,聚焦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改善服務,堅持依法依規、利企便民,與時俱進、因地制宜,先立后破、穩中求進,科學務實推動政務服務中心布局優化、設置調整與轉型發展,持續提升政府公共管理與服務的質量、效率和公信力,更好滿足經濟轉型升級、社會治理變革和民生保障改善的新需求。
一是堅持以問題導向推動資源整合。鼓勵市、縣、鄉、村和功能區跨區域、跨層級整合政務服務資源、集約共享,降低運營成本,提升政務服務資源使用效率。
二是堅持以集約高效優化服務供給。以“高效辦成一件事”為牽引,優化政務服務流程,提高綜合窗口比例,拓寬多元服務渠道,推動行政資源集約利用、政務服務集約高效,更好滿足企業和群眾高效便捷的辦事需求。
三是堅持以數智賦能提升服務質效。安全穩妥有序推進人工智能在政務領域應用,打造精準識別需求、主動規劃服務、全程智能辦理的政務服務新模式。推動政務服務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提升網辦、掌辦能力,探索更多智慧辦理新場景,為企業和群眾提供更加個性、智能的政務服務。
四是堅持以制度創新促進規范管理。推進政務服務場所資源“物理整合”的同時,積極探索“化學融合”,優化前臺、中臺、后臺服務流程,完善政務服務中心一體化管理、人員培養、監督評價等制度和標準,推動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讓政務服務中心真正成為方便企業群眾辦事、規范政府行為尺度的重要平臺。
三、主要內容
《工作方案》共5個方面17條具體任務。
第一部分:全面優化政務服務中心布局。一是按照集約共享理念與適度均衡原則,鼓勵跨區域、跨層級政務服務場所整合資源、集約共享。二是分類優化設置功能區政務服務中心,鼓勵開發區、產業園區等功能區非必要不單獨設置政務服務中心,與所在市縣或鄉鎮(街道)政務服務場所合署開展服務。三是推進業務量小、利用率不高的省級部門政務服務中心精簡設置。四是嚴格控制新建政務服務場所。
第二部分:優化政務服務流程和窗口設置。一是以“高效辦成一件事”為牽引,按照并合審批理念,更大力度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跑動。二是深化綜合窗口改革,動態優化、分類設置綜合服務窗口和專業服務窗口。三是加強專業服務事項管理,對專業性強且對場地和設施有特殊要求的、未進入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的政務事項,秉持“高效辦成一件事”的服務理念,納入政務服務中心統一辦理規范并予以監督。
第三部分:大膽探索創新政務服務模式。一是拓展多元政務服務渠道,按照“就近、節約、便民”原則,充分利用各類商業網點或公共服務資源,推動更多公共服務事項的輔助性服務實現社會化、網絡化延伸。二是堅持實用必要原則,按需合理配置自助終端設備,探索提供更多新型自助式政務服務。三是探索政務服務增值化改革,引導支持行業協會、市場化專業服務機構等涉企服務資源進駐政務服務中心,構建全鏈條一站式涉企服務新生態。
第四部分:深化政務服務中心管理創新。一是加強政務服務中心一體化管理,完善政務服務場所、業務、人員、監督等管理制度。二是加強政務服務專業化隊伍建設,培養“一專多能、一崗多責”復合型服務人員。三是高效利用政務服務中心空間資源,對閑置的場所和資產,按規定采取調劑使用、轉換用途、出租等方式及時處置利用。四是加強服務質效監督管理,強化評價結果與績效考核、質量改進有效銜接,形成“監督—反饋—整改—優化”管理閉環。
第五部分:提升政務服務數智支撐能力。一是大力推進“一網通辦”,強化湖北政務服務網、“鄂匯辦”統一入口功能,提升省級政務服務平臺網上辦、掌上辦公共支撐能力。二是創新智慧辦理模式,實施“人工智能+政務服務”行動,穩妥有序推進人工智能技術在政務服務領域的應用。三是深化政務數據共享應用,推動數據目錄“應編盡編”、政務系統“應接盡接”、公共數據“應歸盡歸”,促進更多數據部門間共享和直達基層,拓展免證辦、集成辦、智能辦應用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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