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白云湖水利工程管理局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公開
第一部分、 單位基本概況
隨州市白云湖水利工程管理局成立于1997年,錄屬隨州市水利局二級單位。
一、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
2、負責制定白云湖的發展及戰略規劃,堤防建設,水閘、堤防等防汛設備設施的維護與管理,保證水庫正常運行。
3、負責白云湖水庫上、下游聯合調度,按要求控制水位。
4、負責白云湖管理范圍內水政監察;對涢水健民橋、厥水梁家橋及望城崗攔河閘間穿河、涉河建設,阻礙河道行洪,破壞原有基礎設施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處罰。
5、負責編制水面保潔應急預案;對涢水健民橋、厥水梁家橋及望城崗攔河閘間的水面衛生進行巡回保潔;
6、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編制情況
2015年隨編辦發[2015]69號《關于市水利局所屬事業單位分類的批復》,經市編委同意,隨州市白云湖水利工程管理局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隨編發[2017]20號核定隨州市白云湖水利工程管理局事業編制由26名增加到36名,所增名額編制從市先覺廟水庫工程管理局調劑;領導職數由1正2副調整為1正3副,局長明確為副處級;隨編發[2017]49號核定白云湖水利工程管理局“勞務派遣“崗位10個,從市先覺廟水庫工程管理局現有人員中選派。
(二)、實有人員情況
目前我單位實有在職事業人員26人,退休1人。
(三)、領導職數及實際配備情況
根據隨編發[2017]20號文件,明確核定我單位領導職數1正3副;實際上配備領導正職局長1名,書記1名,副局長1名。
(四)、機構設置
根據上述職責,市白云湖水利工程管理局設8個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設、計劃生育、群團組織工作;負責局機關后勤管理及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的建設。
2、政工人事科。
負責單位的黨務工作,承擔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離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負責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
3、計劃財務科。
擬訂單位發展及戰略規劃,組織編制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組織實施重點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組織編制單位預算;承擔水利資金和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有關水利價格、收費、信貸的建議;負責財務管理工作。
4、工程科
負責編制水利工程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維修計劃、工程搶險以及項目的申報并組織實施;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實施王福窯水源地保護工作;負責水利工程(水閘、堤防、河道治理)的建設、維修、養護工作;負責工程資料的管理、收集與管理。
5、防汛科
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單位防汛抗旱工作。組織實施上、下白云湖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監督防汛演練和抗洪搶險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山洪等災害防御工作等工作;負責白云湖攔河閘及花溪閘的設備設施等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消防)管理,協調指導各科所的安全生產工作。
6、望城崗閘壩科
負責望城崗閘的設備設施管理工作;堅持24小時值班制,按防汛科要求控制水位;負責望城崗閘管理范圍內的綠化、衛生工作;負責望城崗水電站的協調配合工作。
7、水政科。
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監測、預報并公告;水土保持方案并監督實施。做好委托依法行政工作,組織起草有關規范性文件草案。承辦行政應訴、行政復議和行政賠償工作;協調水事糾紛;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
8、保潔科。
負責編制白云湖保潔預案,并組織應對水面保潔方面的突發性事件;負責白云湖管理范圍內的水面保潔、日常巡查;負責保潔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管理;負責保潔船操作人員的培訓、安全管理。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19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我單位2019年預算本著從緊從嚴控制經費支出,加大預算執行力度,合理安排收支的原則進行預算。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19年我單位預計收入447.28萬元,上年均水河治理、花溪閘除險加固、飲用水源地等項目結轉資金414.0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282.61萬元;非稅收入12萬元,其他收入152.67萬元。比2018年總收入增加143.1萬元,主要是因為2019年預算編報了5項獎勵性補貼。2019年當期財政預算收入比2018年增加5.12萬元,主要是正常調資。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19年總支出:2019年我單位預計支出861.36萬元。比2018年總支出減少991.7萬元。
①工資福利支出295.31萬元(包括單位所有人員)。其中基本工資86.29萬元;津貼補貼8.18萬元;績效工資51.89萬元;五項獎83.18萬元;其他工資性支出3.77萬元;醫療10.69萬元,社會保障繳費44.03萬元。
②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75.79萬元。其中辦公費5.07萬元;印刷費0.6萬元;水費0.29萬元;電費2.33萬元;郵電費1.56萬元;取暖費0.44萬元;物業管理費0.52;差旅費45.27萬元;維修費0.23萬元;會議費1.30萬元;培訓費1.56萬元;公務接待費1.49萬元;工會經費3.21萬元;福利費4.01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65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26萬元。
③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32.18萬元。其中退休費0.37萬元;住房公積金21.38萬元;住房補貼4.45萬元,物業補貼5.98萬元。
③項目支出458.08萬元。其中均水河治理項目4.54萬元、攔河閘質保金244.93萬元、飲用水源地80.78萬元、河道清淤45.83萬元、花溪閘除險加固38萬元、白云湖水面及湖堤管護和保潔項目44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19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282.6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38.61萬元,項目支出44萬元。比2018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增加5.12萬元。
基本支出:人員經費152.34萬元、住房公積金21.38萬元、單位醫療10.69萬元;提租補貼4.45萬元、養老保險36.75萬元;商品服務支出13萬元。項目支出:水面保潔和堤防維護44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我單位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我單位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我單位今年公用經費為13萬元。
(七)政府采購情況
水面保潔和堤防維護44萬元納入政府采購。
二、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我單位沒有“三公”經費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表









第四部分 2019年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

二、項目績效目標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3.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 “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臨時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其下設款級科目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費、伙食補助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
2.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設款級科目包括:離休費、退休費、退職(役)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生產補貼、離退休人員提租補貼、離退休人員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3.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各項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其下設款級科目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交通費、差旅費、出國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招待費、專用材料費、裝備購置費、工程建設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4.其他資本性支出:反映除發展與改革部門以外其他部門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購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該科目下設款級科目與“基本建設支出”類下設款級科目相同,具體包括:房屋建筑物購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基礎設施建設、大型修繕、信息網絡購建、物資儲備、其他資本性支出。
5.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6.其他支出:不屬于以上類型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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