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信息:
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所得稅稅前扣除
二、適用范圍:
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
(一)信息傳輸業、建筑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從業人員2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億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2億元以下;
(二)房地產開發經營:營業收入20億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億元以下;
(三)其他行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億元以下。
三、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2號)
四、支持政策:
中小微企業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上的,按照單位價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選擇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其中,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的10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單位價值的5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其余50%按規定在剩余年度計算折舊進行稅前扣除。
五、執行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六、申報條件:
符合中小微企業政策條件的,在企業所得稅申報時按規定填寫申報表即可享受。
七、申請材料:
實行“自行判別、申報享受、有關資料留存備查”辦理方式,納稅人自行申報享受,不需額外提交資料。
八、申報方式:
(一)網絡申報:湖北省電子稅務局
(二)窗口接收:曾都區白云湖東堤68號曾都區稅務局城區辦稅服務廳,市行政服務中心AB區稅務局窗口
九、辦理基本流程:
納稅人自行判別,申報即享。
十、咨詢及受理單位聯系方式:
聯 系 人:市行政服務中心AB區稅務局窗口
聯系方式:0722-3588110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隨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
您的瀏覽器版本太低!
為了更好的瀏覽體驗,建議升級您的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