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信息:
進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
二、適用范圍:
科技型中小企業
三、政策依據:
《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進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號)
四、支持政策:
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五、執行期限:
自2022年1月1日起
六、申報條件:
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政策條件的,在企業所得稅申報時按規定填寫申報表即可享受。
七、申請材料:
實行“自行判別、申報享受、有關資料留存備查”辦理方式,納稅人自行申報享受,不需額外提交資料。
八、申報方式:
(一)網絡申報:湖北省電子稅務局
(二)窗口接收:曾都區白云湖東堤68號曾都區稅務局城區辦稅服務廳,市行政服務中心AB區稅務局窗口
九、辦理基本流程:
納稅人自行判別,申報即享。
十、咨詢及受理單位聯系方式:
聯 系 人:市行政服務中心AB區稅務局窗口
聯系方式:0722-358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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