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政策名稱
小型微利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
二、 政策依據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號)。
三、政策對象
小型微利企業
四、兌現標準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稅率5%)。
五、兌現流程
系統自動計算。納稅人通過湖北省電子稅務局自行申報企業職工人數、工資總額等項目,系統自動識別,無需選擇減免性質代碼、無需申請即可享受。
六、責任單位
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七、政策咨詢電話(座機)
市稅務局:0722-3588110
市財政局:0722-3596951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隨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
您的瀏覽器版本太低!
為了更好的瀏覽體驗,建議升級您的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