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政策名稱
應退稅(費)返還
二、 政策依據
對全市范圍內個人所得稅應退手續費、小微企業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應退稅、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應退稅、納稅人誤申報及政策調整形成的應退稅(費)推行“無申請”退稅。
三、政策對象
個人所得稅、小微企業企業所得稅
四、兌現標準
對全市范圍內個人所得稅應退手續費、小微企業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應退稅、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應退稅、納稅人誤申報及政策調整形成的應退稅(費)推行“無申請”退稅。
五、兌現流程
人民銀行國庫部門收到稅務部門推送的電子退稅(費)信息后3個工作日內退還到位。
六、責任單位
市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隨州市中心支行
七、政策咨詢電話(座機)
市稅務局:0722-3588110
中國人民銀行隨州市中心支行:0722-3318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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