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有人管 林有人造 樹有人護 責有人擔 湖北全面推行五級林長制
省級層面,設立總林長,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擔任;設立副總林長,由省委副書記、省委常委和副省長擔任,實行分片負責;市(州)、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設立林長,落實林長責任區域,實現林長全域覆蓋。近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行林長制的實施意見》,明確今年12月31日前,湖北全面建立省、市、縣、鄉、村五級林長體系。
《實施意見》明確,全面推行林長制主要有六大任務:嚴格森林資源保護、加強森林資源生態修復、加強森林資源災害防控、推進林業改革和產業發展、加強森林資源監測監管、夯實基層基礎建設。省林長制各聯系單位按照職責和責任區域,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措施,相互溝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進林長制工作。
《實施意見》指出,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要求,在全省全面推行林長制,進一步明確各級黨政領導干部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構建黨政同責、屬地負責、部門協同、源頭治理、全域覆蓋的長效機制。各級黨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長制的責任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加大資金投入,加強社會監督,強化督導考核。
據悉,林長制督導考核納入綜合督查檢查考核范圍,考核結果作為地方有關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依據。落實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對造成森林資源嚴重破壞的,約談有關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負責人,依規依紀依法嚴肅問責。
省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省林長制辦公室主任劉新池介紹,全面推行林長制,將有效解決林草資源保護的內生動力問題、長遠發展問題、統籌協調問題,更好地推動生態文明和美麗湖北建設;將有效加強全省林業部門基層能力建設,實現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樹有人護、責有人擔,從根本上解決保護發展林業資源力度不夠、責任不實等問題,讓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更有保障。(肖敏 ?趙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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