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市直機關綜合執法應急用車保障中心2021年部門預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隨州市市直機關綜合執法應急用車保障中心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隨州市市直機關綜合執法應急用車保障中心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隨州市市直機關綜合執法應急用車保障中心2021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財政專項支出預算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四部分 隨州市市直機關綜合執法應急用車保障中心2021年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二、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隨州市市直機關綜合執法應急用車保障中心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負責協助市公務用車主管部門做好公務用車有關工作;為市直機關執法執勤、搶險救災、事故處理、突發事件處置、外事接待、重大活動等工作用車提供保障;集中保障13個執法執勤部門以外其他具有執法職能部門的執法工作需要。
二、單位基本情況
編制人數49人,其中,事業編制4人,以錢養事45人。實有人數40人,其中,事業在職3人,以錢養事37人。
第二部分 隨州市市直機關綜合執法應急用車保障中心2021年
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直機關綜合執法應急用車保障中心收入預算668.07萬元,比上年622.65萬元增加45.42萬元,同比增長7.29%,增長的主要原因是事業單位車改,增加人員和車輛。其中,財政撥款345.42萬元,較上年321萬元增加24.42萬元,同比增長7.61%,原因是本年增加了人和車輛,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322.65萬元,較上年291.99萬元增加30.66萬元,同比增長10.5%,原因是本年事業單位車改,增加了保障單位和招聘了駕駛員。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直機關綜合執法應急用車保障中心支出預算總額668.07萬元,較上年622.65萬元增加45.42萬元,同比增長7.29%,增長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車輛和人員增加。按功能分:基本支出400.07萬元(人員支出341.33萬元,公用支出58.7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422.65萬元(人員支出319.65萬元,公用支出103萬元)同比下降5.3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壓縮了機關運行費用。項目支出268萬元,較上年上升200萬元增長34%,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預算安排非稅資金購置車輛費用53萬元。按性質分:財政撥款支出668.07萬元,較上年612.99萬元增長8.99%,增長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車輛增加和人員支出增加。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市直機關綜合執法應急用車保障中心財政撥款支出預算668.07萬元,較上年612.99萬元,增長8.99%,增長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車輛增加和人員支出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本部門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本部門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市直機關綜合執法應急用車保障中心公用經費預算支出58.74萬元,較上年103萬元同比下降42.9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用支出中的公務用車運行費較上年減少49萬元。其中:辦公費4.5萬元,較上年4萬元同比上升12.5%,印刷費1.5萬元,較上年1萬元同比上升50%,水費0.24萬元,較上年0元上升100%,電費1萬元,與上年1萬元持平,郵電費2.5萬元,較上年1.5萬元同比上升66.67%,物業費0.5萬元,較上年0元上升100%,差旅費1萬元,較上年0.5萬元同比上升100%,維修費0.5萬元,較上年1萬元同比下降50%,會議費0.5萬元,較上年0元同比上升100%,公務接待費1萬元,與上年1萬元持平,勞務費8萬元,較上年5萬元同比上升60%,工會經費6萬元,與上年6萬元持平,福利費2.5萬元,較上年2萬元同比上升25%,公務用車運行費11萬元,較上年60萬元同比下降81.67%,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8萬元,較上年20萬元同比下降10%。
(七)政府采購情況
市直機關綜合執法應急用車保障中心2021年預算采購總額110萬元,其中面向中小企業及小微企業采購金額110萬元,比例100%,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10萬元,較上年政府采購總額200萬元,減少90萬元,同比下降4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相關規定部分車輛運行項目未納入政府采購范圍。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市直機關綜合執法應急用車保障中心2021年初資產總額1014.29萬元,較上年960萬元同比上升5.66%,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流動資產。其中:流動資產143.01萬元,較上年1.15萬元同比上升12335%,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應收賬款141.74萬元,固定資產871.28萬元,較上年958.89萬元下降9.1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固定資產提取了折舊。
二、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市直機關綜合執法應急用車保障中心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70萬元,較上年261萬元減少91萬元,同比下降34.87%,下降的原因是本年壓縮車輛運行費用。
公務接待費1萬元與上年1萬元持平。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69萬元,較上年260萬元減少91萬元,同比下降34.8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壓縮車輛運行費用。
公務用車購置費本年度無,與上年無變化。公務出國費本年度無,與上年無變化。
三、2021年部門預算表














四、中心2021年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1、本部門整體績效目標是:長期目標及年度目標為協助市公務用車主管部門做好公務用車有關工作;為市直機關執法執勤、搶險救災、事故處理、突發事件處置、外事接待、重大活動等工作用車提供保障;集中保障13個執法執勤部門以外其他具有執法職能部門的執法工作需要。
2、長期目標及年度目標: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安全行駛≥100萬公里/年,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效益指標:準點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二)、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1、“公務用車運行補助項目”主要內容是:保障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務出行用車需求;保障公務用車安全出行;規范公務用車管理。2021年預算安排268萬元,其中:215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經費撥款資金,53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行政事業單位非稅收入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有效保障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本年公務用車安全出行100萬公里。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安全出行≥100萬公里,指標設立依據是行駛記錄。
效益指標:準點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派車單記錄。




五、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三)、行政單位醫療: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退休人員的醫療經費。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五)、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六)、“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七)、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八)、公務用車:指單位用于履行公務的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九)、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十)、機關運行經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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