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一、隨州市森林公安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二、隨州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二)“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三)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四)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況說明
????(六)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七)關于2020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2)部門決算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八)2020年財政專項支出預算執行表
三、2020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表01表)
(二)收入決算表(公開表02表)
(三)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3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5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6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8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9表)
四、名詞解釋??? ??????????
一、隨州市森林公安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隨州市森林公安局(隨州市公安局森林公安警察支隊)主要職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森林公安的方針、政策;維護全市林區的治安秩序;組織、查處市區和市經濟開發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破壞森林資源、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案件;負責查處隨縣、曾都區、廣水市重特大破壞森林資源、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案件;指導協調隨縣、曾都區、廣水市森林公安(分)局的工作;協助市公安局管理森林公安民警和抓好警力隊伍建設。
(二)部門基本情況
隨州市森林公安局內設設法制科、刑偵科、辦公室,派出機構市森林公安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分局。共有民警、工勤及退休人員14人,其中在職民警10人,退休2人,協警2人。
二、隨州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收入35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99.84萬元(基本支出撥款264.74萬元,項目支出撥款35.1萬元),年初結轉結余52.16萬元。2020年度收入總額較上年減少279.86萬元,減幅44.29%,主要原因是年初結轉和結余資金減少。
2020年度本年支出總額295.6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63.78萬元,項目支出31.88萬元。2020年度本年支出較上年減少266.82萬元,減幅47.44%,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減少。
2020年度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95.66萬元,較年初預算減少4.18萬元,減幅1.39%,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過緊日子”的要求,嚴控支出標準和范圍,壓減一般性支出。
(二)“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20年“三公”支出合計5萬元,較上年增加2.04萬元,增幅68.92%。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81萬元,減少26.58%,主要是嚴格執行八項規定,從嚴控制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抗擊疫情需要,使用公務用車較多,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增加。
1、因公出國(境)支出決算數為0萬元,同上年持平,與年初預算數持平。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數為0.14萬元,共接待3批20人次,較上年減少0.2萬元,減幅58.82%;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03萬元,減幅88.03%,主要原因: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厲行節約的要求,進一步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
3、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數為4.86萬元,比上年增加2.24萬元,增幅85.5%,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78萬元,減幅13.83%,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年初抗擊疫情需要,使用公務用車較多,燃油費增加;二是車輛使用年限較久,長期在林區行駛,維修保養費用增加。
4、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目前隨州市森林公安局資產系統匯總公務用車保有量為3輛,其中批復執法執勤用車3輛,同上年持平,無增減變化,與年初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是暫時無購置公務用車計劃。
(三)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2020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0.56萬元,其中:辦公費2.06萬元、印刷費1.97萬元、水費0.13萬元、電費0.04萬元、郵電費1.61萬元、物業管理費1.31萬元、差旅費1.82萬元、公務招待費0.14萬元、工會經費2.04萬元、福利費1.33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86萬元、其他交通費7.91萬元、稅金及附加費0.42萬元、其他商品服務支出4.93萬元。較上年增加4.74萬元,增幅17.6%,比年初預算減少1.11萬元,減幅3.5%,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部門預算,從嚴控制支出范圍和標準,壓縮消耗性支出,確保將有限的經費用在工作急需上。
(四)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執行政府采購支出總額?8.2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類支出3.6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類支出無,政府采購服務類支出4.58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8.17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98%,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8.17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98%。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況說明
2020年度隨州市森林公安局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六)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執法執勤用車3輛。沒有單價50萬元以上的設備。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單位組織對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項目2個。從評價情況來看,2020年度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等級為優,本單位根據中央和省市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單位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包括:預算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支出管理制度、政府采購管理制度、資產管理制度等,并下發至各個科室,各科室人員嚴格執行相關管理制度,在預算、收支管理上更加嚴格,政府采購程序規范無任何違規情況,加強對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管理。

(2)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民警服裝換發經費項目績效自評綜述:項目全年預算數為3萬元,執行數為3萬元,完成預算100%。主要產出和效益: 1、產出指標完成情況:2020年度,按要求、按時效、保質量完成了10名民警四季服裝換發;2、效益指標完成情況:保障了民警良好的執法形象;3.滿意度指標完成情況: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滿意度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對林區治安秩序滿意度達95%。

森林公安補助金項目績效自評綜述:項目全年預算數為40萬元,執行數為18.55萬元。主要產出和效益:1、數量指標:支持地方基層政法部門數量9起,支持政法部門辦理案件數量390起;2、質量指標:政法部門辦案裝備建設水平顯著提升;3、時效指標:各級財政部門下達指標至本行政區域政法部門的時間收到通知后30日內高質高效完成;4、社會效益指標:支持地方縣市級政法部門的辦案裝備經費保障水平 明顯提升,引導地方公檢法司部門經費保障水平效益明顯提升。

業務技術用房配套建設項目績效自評綜述:項目全年預算數為12.96萬元,執行數為10.33萬元。主要產出和效益:產出指標完成情況:1. 時效指標:2019年度完成;2.效益指標完成情況:森林公安業務技術用房形象良好;3. 可持續影響指標:森林公安公平嚴格的執法威信力逐年加強

(8)其他情況說明
隨州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財政專項支出預算執行表
單位:萬元

三、2020年部門決算表









四、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2、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3、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5、“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6、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7、公務用車:指單位用于履行公務的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8、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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