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2022年預算公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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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隨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隨州市隨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隨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022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財政專項支出預算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四部分??隨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022年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二、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隨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隨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負責處理市管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和糾紛,承擔隨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部門基本情況
隨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于2013年9月25日經隨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設立(隨編辦[2013]47號),為市人社局局直屬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公益一類),核定編制3個,在職3人。
第二部分??隨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2年預算收入43.64萬元,比去62.62減少18.98萬元,減少率30.30%,主要是因為人員減少一個。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2.03萬元,與上年40.63萬元相比減少8.60萬元,同比減少率21.16%,主要是因為人員減少一個。其它收入10.61萬元,較上年21.99減少11.38萬元,同比減少51.75%,主要是因為壓縮開支的需要。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2年預算支出43.64萬元,比去62.62減少18.98萬元,減少率30.30%,主要是因為人員減少一個。
按照支出功能分類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4.5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益一類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5.87萬元用于區本級按國家規定發放的離退休人員工資津補貼及離退休人員管理方面的支出。??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28萬元:主要用于政府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類)6.15萬元:主要用于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向職工發放的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經濟分類科目,主要用于:
1.工資福利支出32.64萬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和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資13.72萬元、津貼補貼6.85萬元、獎金0萬元、績效獎0萬元、伙食補助1.17萬元、養老保險5.15萬元、 職業年金0.72萬元,醫療保險2.28萬元、其他社會保障0.08萬元、住房公積金6.15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0萬元)
2.商品和服務支出2.66萬元:主要用于單位人員日常公用經費、辦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費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費1.19萬元、印刷費0萬元、水電費0萬元、郵電費0.36萬元、物業管理費0萬元、勞務費0.0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公車購置費0萬元,差旅費0萬元、維修(護)費0萬元、租賃費0萬元、會議費0萬元、購置費 0.26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培訓費0萬元、工會經費0.68萬元、福利費0萬元、稅金及附加0.12萬元、其他商品服務支出0萬元)
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0萬元。其中用于住房公積金支出0萬元、醫療保險費支出0萬元。
4.其他支出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2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33.03萬元,較上年40.63萬元減少7.6萬元,同比減少18.7%,主要是因為人員減少一個。其中:人員支出20.03萬元,比上年27.63萬元減少7.60萬元,同比減少27.50%,公用支出2.00萬元,比上年3.00萬元減少1.00萬元,同比減少33.33%,主要是因為人員減少一個。按支出功能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6.4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35萬元,醫療衛生支出1.1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12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2年部門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2021年部門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本單位2022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萬元,其中:辦公費0.25萬元,印刷費0.03萬元,水電費0.36萬元,郵電費0.23萬元,物業管理費0.07萬元,差旅費0.20萬元,維修(護)費0.02萬元,租賃費0萬元,會議費0萬元,培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20萬元,勞務費0萬元,委托業務費0萬元,工會經費0.50萬元,福利費0.1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其他交通費用0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04萬元,運行經費與上年3萬元減少1萬元,同比減少33.33%,主要原因是壓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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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2年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5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5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50萬元,占政府采購預算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50萬元,占政府采購預算總額的67%。2022年比2021年減少政府采購預算0.50萬元,減少25%,主要因為壓縮開支。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2022年資產總額12.92萬元,其中:流動資產0.16萬元、較上年增加0.16萬元,增幅100%;固定資產凈值12.76萬元、較上年12.76萬元無變化。主要原因為本單位尚未納入資產管理系統,未計提折舊。
二、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2年“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0.4萬元,比上年0.2萬元增加0.2萬元,同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今年開始單獨預算。去年未做公務接待,今年新增公務接待任務,成本增加,支出增加。
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0萬元,比去年一樣無預算,主要原因是:沒有出國出境預算;
公務接待費預算0.4萬元,主要用于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接待費0.4萬元,比上年0.2萬元增加0.2萬元,同比增加了100%,主要原因是:成本增加,支出增加;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上年一樣無預算,主要原因是:嚴控“三公”經費;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一樣,沒有購置公務用車計劃。
第三部分???隨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022年部門預算表








備注:2022年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支出


第四部分??預算績效情況
一、????? 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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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整體支出績效目標是:負責處理市管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和糾紛,承擔隨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年度績效目標:完成勞動仲裁案件處理,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
2、長期目標:推進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四化建設,依法公正及時處理勞動人事爭議糾紛,維護當事人雙方合法權益,化解并防范風險,在社會上樹立良好形象,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完成勞動仲裁案件處理;社會效益指標:樹立良好社會形象。
??滿意度指標指標設置:1、產出指標:綜合調解率達60%,案件結案率達90%,辦案系統同步錄入率90%,勞動仲裁案件辦理時娃限45-60天;2、社會效益指標:樹立良好社會形象。
3、年度目標:目標1:綜合調解率達到60%;目標2:案件結案率達到90%;目標3:辦案系統同步錄入率90%;目標4:完成勞動仲裁案件處理;目標5:勞動仲裁案件辦案時限45-60天;目標6:樹立良好社會影響;目標7:樹立良好社會形象。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綜合調解率,指標設立依據是:預期當年實現值60%,省定目標。
產出指標:案件結案率,指標設立依據是:預期當年實現值90%,省定目標。
產出指標:辦案系統同步錄入率,指標設立依據是:預期當年實現值90%,省定目標。
產出指標:案件處理,指標設立依據是:預期當年實現值完成,調解仲裁法。
產出指標:辦案時限,指標設立依據是:預期當年實現值完成,調解仲裁法。
質量指標:辦案時限,指標設立依據是:預期當年實現值45-60天,調解仲裁辦案規則。
產出指標:辦案時限,指標設立依據是:預期當年實現值45-60天,調解仲裁辦案規則。
效益指標:社會影響指標≥100%,指標設立依據是:預期當年實現值完成,調解仲裁法。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辦案經費項目內容:負責處理市管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和糾紛,承擔隨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2022年預算安排1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安排10萬元,單位資金安排1萬元。
2、項目績效目標為:依法及時公正處理勞動人事糾紛,維護當事人雙方權益,化解防范風險,樹立良好社會形象,維護社會穩定。
3、績效指標設置為:案件處理完成;辦案時限45-60天;維護良好的社會形象,維護社會穩定。
產出指標:案件處理指標完成,指標設立依據是:調解仲裁法。
產出指標:辦案時限45-60天。指標設立依據是:調解仲裁辦案規則。
效益指標:社會影響完成。指標設立依據是:調解仲裁法。
滿意度指標:社會形象完成。指標設立依據是:調解仲裁法。
二、????? 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辦案經費項目內容:負責處理市管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和糾紛,承擔隨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2022年預算安排1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安排10萬元,單位資金安排1萬元。
2、項目績效目標為:依法及時公正處理勞動人事糾紛,維護當事人雙方權益,化解防范風險,樹立良好社會形象,維護社會穩定。
3、績效指標設置為:案件處理完成;辦案時限45-60天;維護良好的社會形象,維護社會穩定。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其他收入:指部門取得的除“財政撥款”外,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取得補助資金的項目收入。
(三)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四)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就業管理事務(項):指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指用于反映社會保障與就業管理事務支出。
(六)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用于醫療保障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事業單位人社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的標準,行政事業單位向職工發放的租金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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