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2021年度決算公開說明
目錄
第一部分??隨州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單位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單位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隨州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2021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二、關于“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三、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四、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五、關于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入支出說明
六、關于國有資本經營收支情況說明
七、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八、關于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九、其它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隨州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2021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表01表)
二、收入決算表(公開表02表)
三、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3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5)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6)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7)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8)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9)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說明
第一部分??隨州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部門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能
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監督檢查國土資源法律、法規、規章貫徹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單位和個人國土資源使用的合法性、受理對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的檢舉、控告、調查處理國土資源違法案件。
二、單位基本情況
隨州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是隸屬于隨州市國土資源局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內設三科一室,核定編制人數7人,5個在編人員,1個退休人員,單位實有人數10人。
第二部分??隨州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年初預算收入155.83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77.27萬元、政府性基金78.56萬元、上年結轉和結余0萬元。本部門2021年度決算收入總計243.7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18.03萬元、政府性基金100.99萬元、上年結轉和結余24.69萬元,收入合計較上年決算193.84萬元,增加49.87萬元,增幅25.73%,主要原因是原城區分局機構改革,相關支出隨人員變動到單位導致。決算收入較年初預算財政收入增加87.88萬元,增加56.3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原城區分局機構改革,相關支出隨人員變動到單位導致。
本單位年初預算支出155.83萬元,2021年度支決算出總計217.68萬元(基本支出186.86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52.28萬元,占比69.96%,公用經費34.58萬元,占比15.88%;項目支出30.82萬元,占比14.16%),較上年決算支出193.84萬元,增加23.84萬元,增幅12.30%,主要原因是原城區分局機構改革,相關支出隨人員變動到單位導致。決算支出較年初預算支出增加61.85萬元,增幅39.69%,主要原因是原城區分局機構改革,相關支出隨人員變動到單位導致。
二、 關于“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2021年隨州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三公”經費決算數為3.15萬元,年初預算數為4.37萬元(其中因公出國0萬元,公務接待費0.37萬元,公務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車運行維護費4萬元),減少1.22萬元,完成預算的72.08%,決算數較上年的3.2萬元減少0.05萬元,減幅1.56%,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節約開支。其中:
(一)2021年度本部門無因公出國(境)情況。因公出國(境)決算數為0萬元,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二)2021年度本部門國內公務接待費決算數為0.09萬元(3批次,14人次),年初預算數為0.37萬元,減少0.28萬元,決算數較上年0.04萬元增加0.05萬元,增幅125%,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3次14人次。
(三)2021年度本部門公務用車保有量3臺(其中1臺早已報廢,正在走銷賬程序),未新購置公務用車。公務用車購置年初預算數0臺,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
(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數為3.06萬元,年初預算數為4萬元,減少0.94萬元。決算數較上年3.16萬元減少0.1萬元,減幅3.1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節約開支。
三、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單位2021年度機關運行支出總額21.58萬元(較年初預算相比增加16.58萬元,主要原因是原城區分局機構改革,相關支出隨人員變動到單位導致),其中:辦公費0.46萬元、水費0.15萬元、電費2.27萬元、郵電費1.29萬元、物業管理費1.56萬元、差旅費2.32萬元、公務接待0.05萬元、勞務費0.78萬元、委托業務費0.03萬元、工會經費3.77萬元、福利費7.28萬元、公務車運行維護費1.48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費0.14萬元。較上年16.11萬元增加5.47萬元,上升33.95%,主要原因是原城區分局機構改革,相關支出隨人員變動到單位導致。
四、關于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隨州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2021年無政府采購支出。
五?、關于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2021年本單位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78.56萬元,決算收入100.99萬元,決算支出99.82萬元。較上年49.43萬元增加50.39元,上升101.94%,主要原因是原城區分局機構改革,相關支出隨人員變動到單位導致。
六、關于國有資本經營收支情況說明
2021年本單位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七、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3輛(其中1臺早已報廢,正在走銷賬程序),其中,執法類用車1輛、應急保障用車1輛。單位價值50萬元的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八、關于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2021年隨州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土地礦產衛片執法和新開工項目用地清理”項目績效目標,為了加強構建執法監察監測網絡,在產出指標、效益指標、滿意度指標上均完成設定目標任務。
(1)資金到位情況分析。
2021年度項目財政撥款資金全部到位。
(2)資金執行情況分析。
財政撥款資金實際執行金額為30.82萬元。執行率90.67%。
(3)資金管理情況分析。
進一步規范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使用管理,加強業務項目經費審查審核力度。資金使用管理強化績效意識,堅持資金的使用與績效目標相匹配,嚴格按照單位制定的預算管理辦法和收支管理辦法執行,資金的使用有完整的審批過程和手續,符合部門預算批復的用途,項目資金的使用能夠與績效目標同步。?
資金使用跟蹤檢查,由財政、審計部門對項目資金管理使用的重點環節采取全過程監督,杜絕各項違規問題的發生
2.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1)產出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產出指標共4個,設定總分為40分,實際得分為40分。
(2)效益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效益指標共4個,設定總分為40分,實際得分為40分。
2021年度隨州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 土地礦產衛片執法和新開工項目用地清理 項目績效自評表 | |||||||||||
填報日期:2022.4.18 | 總分: | 98 | |||||||||
項目名稱 | 土地礦產衛片執法檢查和新開工項目用地清理 | ||||||||||
主管部門 | 隨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項目實施單位 | 隨州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 | ||||||||
項目類別 | 1、部門預算項目 ??□ ??????2、市直專項 ??□ ?3、市對下轉移支付項目 □ | ||||||||||
項目屬性 | 1、持續性項目 ??□ ??????2、新增性項目 ??□ | ||||||||||
項目類型 | 1、常年性項目???□ ??????2、延續性項目 □ ?????3、一次性項目 ??□ | ||||||||||
預算執行情況(萬元)(20分) | 預算數(A) | 執行數(B) | 執行率(B/A) | 得分(20分*執行率) | |||||||
年度財政資金總額 | 33.99 | 30.82 | 90.67% | 18.13 |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年初目標值(A) | 實際完成值(B) | 得分 | ||||||
產出指標 (40分) | 質量指標(20分) | 項目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 | 100 | 100 | 20 | ||||||
成本指標(20分) | 支出審批程序嚴謹規范,支出標準有據。 | 100 | 100 | 20 | |||||||
效益指標(40分) | 經濟效益指標(20分) | 保證違法占用耕地比例控制在5%以下,違法占用土地比例控制在10%以下。 | 100 | 100 | 20 | ||||||
社會效益指標(20分) | 順利通過省級驗收。 | 100 | 100 | 20 | |||||||
備注:1.預算執行情況口徑:預算數為調整后財政資金總額(包括上年結余結轉),執行數為資金使用單位財政資金實際支出數。2.定量指標完成數匯總原則:絕對值直接累加計算,相對值按照資金額度加權平均計算。定量指標計分原則:正向指標(即目標值為≥X,得分=權重*B/A),反向指標(即目標值為≤X,得分=權重*A/B),得分不得突破權重總額。定量指標先匯總完成數,再計算得分。3.定性指標計分原則:達成預期指標、部分達成預期指標并具有一定效果、未達成預期指標且效果較差三檔,分別按照該指標對應分值區間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確定分值。匯總時,以資金額度為權重,對分值進行加權平均計算。4.基于經濟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慮,滿意度指標暫可不作為必評指標。 | |||||||||||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根據《2021年市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表》中績效指標分析評分,隨州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2021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得95分,績效等級為優。發現的問題:找到我單位在預算執行率方面還存在不足,今后更要合理編制預算,并嚴格按照財政批復的預算項目及金額執行。
1.預算執行情況分析
(1)資金到位情況分析。
2021年度項目財政撥款資金全部到位。
(2)資金執行情況分析。
財政撥款資金實際執行金額為243.71萬元。執行率100%。
(3)資金管理情況分析。
進一步規范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使用管理,加強業務項目經費審查審核力度。資金使用管理強化績效意識,堅持資金的使用與績效目標相匹配,嚴格按照單位制定的預算管理辦法和收支管理辦法執行,資金的使用有完整的審批過程和手續,符合部門預算批復的用途,項目資金的使用能夠與績效目標同步。?
資金使用跟蹤檢查,由財政、審計部門對項目資金管理使用的重點環節采取全過程監督,杜絕各項違規問題的發生
2.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1)產出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產出指標共4個,設定總分為40分,實際得分為40分。
(2)效益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效益指標共4個,設定總分為40分,實際得分為38分。偏離的主要原因為公租房小區管理還有待加強,相關法規制度需要繼續完善,滿意度有待提升。
2021年度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 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表 | ||||||||||||
填報日期: | 2022.4.18 | 總分:95 | ||||||||||
單位名稱 | 隨州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 | |||||||||||
基本支出總額 | 186.86 | 項目支出總額 | 30.82 | |||||||||
預算執行情況(萬元)(20分) | 預算數(A) | 執行數(B) | 執行率(A/B) | 得分 | ||||||||
部門整體支出總額 | 243.71 | 217.68 | 89.32% | 17.86 |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年初目標值 | 實際完成值 | 得分 | |||||||
目標1(40分):國土資源執法監察 | ||||||||||||
產出指標 | 質量指標(20分) | 案件查處、衛片順利通過驗收、動態巡查達標。 | 按照土地管理法,加大案件查處力度、營造良好的管地用地環境。 | 嚴格規范案件辦理程序;加大衛片執法檢查工作力度,保證違法占用耕地比例控制在5%以下,違法占用土地比例控制在10%以下。 | 20 | |||||||
效益指標 | 經濟效益指標(20分) | 保證違法占用耕地比例控制在5%以下,違法占用土地比例控制在10%以下。 | 保證違法占用耕地比例控制在5%以下,違法占用土地比例控制在10%以下。 | 2017年土地衛片執法監督檢查工作中,我市新增建設用地面積5788.54畝(耕地3107.82畝),違法用地面積1431.77畝(耕地736.73畝),全市違法占用耕地問責比例為8.33%。 | 20 | |||||||
目標2(20分)國土資源執法監察 | ||||||||||||
產出指標 | 質量指標 (20分) | 規范辦案程序 | 加大案件辦理程序規范化力度 | 支隊立足抓早、抓小、抓苗頭,以嚴肅查處大案、要案為重點,選擇重大、典型予以嚴厲打擊。對查處難度較大的案件,及時向省廳匯報,請求省廳掛牌督辦,并逐步完善聯合辦案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時,還定期組織召開案卷研討會議,對近期發生的違法用地集體研究查處整改方案,確定最佳處理措施,保證案件辦理合法合理。 | 19 | |||||||
效益指標 | 經濟效益指標(20分) | 保證違法占用耕地比例控制在5%以下,違法占用土地比例控制在10%以下。 | 保證違法占用耕地比例控制在5%以下,違法占用土地比例控制在10%以下。 | 2017年土地衛片執法監督檢查工作中,我市新增建設用地面積5788.54畝(耕地3107.82畝),違法用地面積1431.77畝(耕地736.73畝),全市違法占用耕地問責比例為8.33%。 | 19 | |||||||
約束性指標 | 資金管理 | 資金管理 合規性 | 不設權重,酌情扣分,如出現審計等部門重點披露的問題,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評價總得分不得超過70分。 | 無 | ||||||||
1.預算執行情況口徑:預算數為調整后財政資金總額(包括上年結余結轉),執行數為資金使用單位財政資金實際支出數。2.定量指標完成數匯總原則:絕對值直接累加計算,相對值按照資金額度加權平均計算。定量指標計分原則:正向指標(即目標值為≥X,得分=權重*B/A),反向指標(即目標值為≤X,得分=權重*A/B),得分不得突破權重總額。定量指標先匯總完成數,再計算得分。3.定性指標計分原則:達成預期指標、部分達成預期指標并具有一定效果、未達成預期指標且效果較差三檔,分別按照該指標對應分值區間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確定分值。匯總時,以資金額度為權重,對分值進行加權平均計算。4.基于經濟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慮,滿意度指標暫可不作為必評指標。約束性指標以負數記分。 | ||||||||||||
(三)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把績效評價結果作為本年度預算調整和下年度資金安排、預算編制的重要依據,優先考慮或重點支持績效評價好的工作項目,調減或取消績效評價差的工作項目,提高資金使用率。預算編制時,根據年度內可預見、常年性的工作任務確定單位年度預算目標,細化預算指標,科學合理編制部門預算,推進預算編制科學化、準確化。年度預算執行中,根據實際情況,定期做好預算執行分析,掌握預算執行進度,及時找出預算實際執行情況與預算目標之間存在的差距,糾正偏差。
九、其他情況說明
2021年單位有財政專項支出30.82萬元,用于自然資源綜合監管。

第三部分 隨州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2021年部門決算表









本單位沒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說明
1、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本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6、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本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臨時救助(款)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支出(項):反映用于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支出和市救助管理站的運轉支出。
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財政對其他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款) 財政對生育保險基金的補助(項):反映財政對生育保險基金的補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本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反映本單位按房改政策規定的標準,本單位向職工發放的租金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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