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白云湖水利工程運維中心2024年部門預算
目錄
第一部分隨州市白云湖水利工程運維中心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三、預算收支及增減變化情況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及增減變化情況
六、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情況
九、其他情況說明
十、專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隨州市白云湖水利工程運維中心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一部分 隨州市白云湖水利工程運維中心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隨州市白云湖水利工程運維中心成立于1997年,隸屬隨州市水利和湖泊局二級單位。
一、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
2、負責制定白云湖的發展及戰略規劃,堤防建設,水閘、堤防等防汛設備設施的維護與管理,保證水庫正常運行。
3、負責白云湖水庫上、下游聯合調度,按要求控制水位。
4、負責白云湖管理范圍內水政監察;對涢水健民橋、厥水梁家橋及望城崗攔河閘間穿河、涉河建設,阻礙河道行洪,破壞原有基礎設施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處罰。
5、負責編制水面保潔應急預案;對涢水健民橋、厥水梁家橋及望城崗攔河閘間的水面衛生進行巡回保潔;
6、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一)、機構編制情況
2015年隨編辦發〔2015〕69號《關于市水利局所屬事業單位分類的批復》,經市編委同意,隨州市白云湖水利工程運維中心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2022年隨編辦發[2022]11號《關于增核市白云湖水利工程運維中心事業編制的批復》經市委編委研究,同意增核市白云湖水利工程運維中心8名事業編制;根據市先覺廟水庫運維中心自然減員情況,逐步核減市先覺廟水庫運維中心8名事業編制。調整后,市白云湖水利工程運維中心人員編制34名。
(二)、實有人員情況
目前我單位實有在職事業人員33人,退休4人。
(三)、領導職數及實際配備情況
根據隨編發〔2022〕11號文件,明確核定我單位領導職數1正3副;實際上配備領導主任1名,副主任3名,支部委員3名。
(四)、機構設置
根據上述職責,市白云湖水利工程管理局設8個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設、計劃生育、群團組織工作;負責局機關后勤管理及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的建設。
2、政工人事科。
負責單位的黨務工作,承擔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離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負責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
3、計劃財務科。
擬訂單位發展及戰略規劃,組織編制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組織實施重點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組織編制單位預算;承擔水利資金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有關水利價格、收費、信貸的建議;負責財務管理工作。
4、工程科
負責編制水利工程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維修計劃、工程搶險以及項目的申報并組織實施;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實施王福窯水源地保護工作;負責水利工程(水閘、堤防、河道治理)的建設、維修、養護工作;負責工程資料的管理、收集與管理。
5、防汛科
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單位防汛抗旱工作。組織實施上、下白云湖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監督防汛演練和抗洪搶險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山洪等災害防御工作等工作;負責白云湖攔河閘及花溪閘的設備設施等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消防)管理,協調指導各科所的安全生產工作。
6、望城崗閘壩科
負責望城崗閘的設備設施管理工作;堅持24小時值班制,按防汛科要求控制水位;負責望城崗閘管理范圍內的綠化、衛生工作;負責望城崗水電站的協調配合工作。
7、水政科。
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監測、預報并公告;水土保持方案并監督實施。做好委托依法行政工作,組織起草有關規范性文件草案。承辦行政應訴、行政復議和行政賠償工作;協調水事糾紛;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
8、保潔科。
負責編制白云湖保潔預案,并組織應對水面保潔方面的突發性事件;負責白云湖管理范圍內的水面保潔、日常巡查;負責保潔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管理;負責保潔船操作人員的培訓、安全管理。
工作重點:白云湖水面的管理、防汛調度、水利工程設施設備維修養護。
工作目標:保持水庫水面的干凈衛生,保證城市防汛安全、保證水利工程正常運行。
三、預算收支及增減變化情況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4年預計總收入733.15萬元,上年地方配套結轉資金94.76萬元,人員及公用經費589.39萬、白云湖水面及湖堤管護及保潔24萬元、水利運行維護工作經費25萬元、同比2023年減少3570.27萬元,主要是2024年白云湖地方配套資金及特定目標類項目資金減少。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4年預計總支出為733.1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89.39萬元,項目支出143.77萬元。主要是2024年白云湖地方配套資金及特定目標類項目資金減少。
基本支出:人員經費134.84萬元、績效工資67.08萬元、單列績效172.59萬元、退休統籌待遇12.14萬元、一次性獎金11.24萬元、養老保險53.97萬元、職業年金26.98萬元、住房公積金30.88萬元、在職人員住房補貼5.79萬元、保留津貼2.22萬元、單位醫療19.25萬元、工傷保險0.45萬元、退休人員醫療保險2.58萬元、改革性津補貼15.70萬元、公用經費33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68萬元。
項目支出:上年地方配套結轉資金94.76萬元,水利運行維護工作經費25萬元、白云湖水面及湖堤管護及保潔24萬元。主要是2023年白云湖地方配套資金及特定目標類項目資金減少。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4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546.7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22.79萬元,項目支出24萬元。比2023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增加249.49萬元。主要是2024年人員增加11名,單列績效預算有所增加。
基本支出:人員經費134.84萬元、績效工資67.08萬元、單列績效118.40萬元、退休統籌待遇12.14萬元、養老保險53.97萬元、職業年金26.98萬元、住房公積金30.85萬元、在職人員住房補貼5.79萬元、保留津貼2.22萬元、單位醫療19.24萬元、退休人員醫療保險2.58萬元、改革性津補貼15.70萬元、公用經費33萬元。
項目支出:白云湖水面及湖堤管護及保潔24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4年我單位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2024年我單位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24年機關運行經費為33萬元,其中辦公及印刷費4.3萬元、咨詢費1.5萬元、郵電費1.01萬元、差旅費1.5萬元、會議費0.77萬元、福利費3.27萬元、工會費3.62萬元、勞務費2.38萬元、培訓費0.78萬元、日常維修費0.3萬元、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1.03萬元、辦公用房水費1.21萬元、辦公用房取暖費4.24萬元、公務接待費1.91萬元、委托業務費1.5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55萬元以及其他費用0.08萬元。
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預算安排的增加11萬元、同比增加50%,主要是2024年單位人員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及增減變化情況
2024年我單位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年初財政撥款預算安排5.46萬元,比上年增加0.57萬元、同比增加11.66%,主要原因是預計公務接待次數增加。
其中:公務接待費1.91萬元,比上年增加0.65萬元,同比增加51.59%,主要原因是預計公務接待次數增加。
公務用車運行與維護費3.55萬元,比上年減少0.08萬元,同比減少2.20%,主要原因是單位經費開支減少。
因公出國(境)0萬元,與上年持平無增減變動。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無增減變動。
六、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2024年部門政府采購總額為3.5萬元、面向小微企業采購金額為3.5萬元、份額比例100%。政府采購貨物預算3.5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預算較上年預算安排的減少151.5萬元,同比減少97.74%,主要是壓減項目支出。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2024年初資產總額26773.53萬元,比上年增加26.89萬元,增長0.1%,主要是支付水環境提升工程尾款。流動資產1.55萬元,比上年減少0.1萬元,減少6.06%,主要是支付退休稅費。固定資產原值522.76萬元、凈值195.77萬元。現有公用車2輛,均為應急保障用車,較上年無變動。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本部門整體績效目標是:長期目標為堤防及閘壩運行與維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負責白云湖管理范圍內水閘、堤防等防汛設備設施的維護與管理,保證水庫正常運行。水政監察;對涢水健民橋、厥水梁家橋及望城崗攔河閘間穿河、涉河建設,阻礙河道行洪,破壞原有基礎設施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處罰。年度目標為負責白云湖水庫上、下游聯合調度,按要求控制水位。完成閘壩防汛設施設備正常運轉及保養、堤防維修養護。
2、長期目標:堤防及閘壩運行與維護。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水閘、堤防等防汛設備設施的維護與管理,保證水庫正常運行。負責白云湖水庫上、下游聯合調度,按要求控制水位。白云湖水面及湖堤管護和保潔,每天按照單位水面保潔和堤防管理制度和目標完成堤防管護和水面保潔任務,閘壩電費及機關運行維護工作經費≥24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修復水生態系統,加強日常堤防巡邏,建立堤防巡邏制度,保障人民群眾日常生命財產安全,創造良好的白云湖環境條件保障河道干凈整潔。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白云湖凈化水質,生態環境改善市民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3、年度目標:為負責白云湖水庫上、下游聯合調度,按要求控制水位。完成閘壩防汛設施設備正常運轉及保養、堤防維修養護,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水利運行維護工作經費用于日常運轉工作經費。≥25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維養定額通知水辦〔2004〕307號。
效益指標:維持白云湖日常工作運轉,明顯改善了白云湖的水生態環境,使城市面貌不斷改觀。指標設立依據是維養定額通知水辦〔2004〕307號。
滿意度指標:閘壩及水面環境優化,社會人員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維養定額通知水辦〔2004〕307號。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水利運行維護工作經費項目”主要內容是:水利運行維護工作經費用于日常運轉工作經費。2024年預算安排25萬元,其中:25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25萬元資金來源為水利和湖泊局專項收入撥款。
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完成閘壩防汛設施設備正常運轉及保養。
堤防維修養護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水利運行維護工作經費,完成閘壩防汛設施設備正常運轉及保養、堤防維修養護≥25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維養定額通知水辦〔2004〕307號。
效益指標:效益指標:維持白云湖日常工作運轉,明顯改善了白云湖的水生態環境,使城市面貌不斷改觀。指標設立依據是維養定額通知水辦〔2004〕307號。
滿意度指標:滿意度指標:閘壩及水面環境優化,社會人員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維養定額通知水辦〔2004〕307號。
2、白云湖水面及湖堤管護和保潔項目主要內容是:白云湖水面及湖堤管護和保潔,每天按照單位水面保潔和堤防管理制度和目標完成堤防管護和水面保潔任務,閘壩電費及機關運行維護工作經費。2024年預算安排24萬元,其中:24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24萬元資金來源為財政預算資金。
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完成閘壩防汛設施設備正常運轉及保養、堤防維修養護、水面保潔3處。
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白云湖水面及湖堤管護和保潔,每天按照單位水面保潔和堤防管理制度和目標完成堤防管護和水面保潔任務,閘壩電費及機關運行維護工作經費≥24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修復水生態系統,加強日常堤防巡邏,建立堤防巡邏制度,保障人民群眾日常生命財產安全,創造良好的白云湖環境條件保障河道干凈整潔。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白云湖凈化水質,生態環境改善市民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3、白云湖工程項目地方配套資金項目主要內容是:白云湖工程項目地方配套資金2024年上年結轉資金94.76萬元,其中:94.76萬元資金來源為上年結轉資金。
項目績效總目標是:2010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加強城市防洪排澇工程建設,提高城市排澇標準,加快污染嚴重江河湖泊水環境治理,加強重要生態保護區,推進生態脆弱河流和地區水生態修復。
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完成水環境提升工程、均水河治理、花溪閘加固、飲用水源地4個工程≥94.76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隨水財函〔2018〕2號。
效益指標:項目實施后,隨州的防洪排澇能力將顯著增強,可實現最大限度地減輕洪災損失,從而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指標設立依據是隨水財函〔2018〕2號。
滿意度指標:生態環境優化、社會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隨水財函〔2018〕2號。
九、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對空表的說明
我部門2024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與年一致。
(二)對其他情況的說明
非稅收入征收2024年預計65萬元,我單位2024年所有的項目支出都均列入政府預算。
十、專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單位運行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指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3.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是一種政府行為。
4.財政撥款(補助)收入:市級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5.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6.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填列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第二部分 隨州市白云湖水利工程運維中心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備注: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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