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隨州高新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市政府各部門:
《隨州市環境保護大檢查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地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 ?? ? 2015年3月10日
隨州市環境保護大檢查工作方案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4〕56號)、《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環境保護大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環辦〔2014〕112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環境保護大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辦發〔2015〕5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學習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環境保護及環境監管執法的系列重要部署,按照“全覆蓋、零容忍、明責任、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環境保護法》和“綠色決定生死”的發展要求,全面深入排查環境風險隱患,進一步摸清排污單位底數和環境管理薄弱環節,落實責任,自查自糾,全方位夯實環境保護日常管理、執法監督、司法聯動、能力建設等工作基礎,建立健全環境監管執法長效機制,防范重特大環境污染事件發生。
2015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將納入本次環境保護大檢查。
二、檢查內容
(一)所有排污單位污染排放情況。重點排查各類工業園區和重點排污單位的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達標排放、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處置是否正確以及是否存在環境風險隱患等;突出抓好水泥、電解鋁、石化、化工、造紙、釀造、制藥、印染、污水處理、制革、電鍍、鉛酸蓄電池等重點排污企業及礦山采選企業、危險廢物產生(經營)單位環境守法檢查。各地要對轄區內各類工業園區和重點排污單位履行環保法律法規情況摸清底數,登記造冊,實行一廠一檔。
(二)飲用水水源地、重點流域及自然保護區保護情況。重點排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一級保護區內違法違規排污口及建設項目是否取締,重點流域是否存在環境污染隱患,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內是否存在違法開發和建設活動等。全面摸清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基本情況;全面排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準保護區內及上游地區的污染源;全方位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范化整治;全過程實施飲用水水源地、跨界河流交界斷面等重點水域水質監測。重點摸清府河、水、涢水水系基本情況、水環境質量狀況、沿線河道涵閘分布情況和市政排污口情況以及沿岸水產養殖和畜禽養殖情況,重點排查直接向白云湖水庫排放廢水的工業園區、工業企業、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等污染源。
(三)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情況。重點排查當地(包括鄉鎮)建設項目“未批先建、久試不驗”等情況,全面對違法項目進行清理整改,建立建設項目清理工作臺帳和月報制度。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行業按照《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結合清理整頓的結果進行處置。
(四)阻礙環境監管執法“土政策”清理廢除情況。重點排查以實行“封閉式管理”或者以預先報告、限制環保部門執法次數等方式,阻礙現場執法檢查;違反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規定,擅自減免征收排污費或者采取協議收費、定額收費等形式降低收費標準等。
(五)對群眾舉報投訴重點案件和長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環境問題檢查督辦情況。
三、檢查方式
(一)市政府成立市環境保護大檢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負責全市環境保護大檢查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指導、督查各地開展大檢查工作。具體對各地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頓情況、各類工業園區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及園區企業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及重點流域環境風險隱患整頓情況、涉危涉重及涉氣等重點排污單位環境守法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對各地環境保護大檢查工作開展情況、整改落實情況、工作成效等進行綜合督查。市直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堅持定期協商、聯合辦案制度和環境違法案件移交、移送制度,強化聯合執法,共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二)各地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結合日常管理工作,全面、深入、細致、徹底地開展大檢查,對檢查中發展的環境問題,列出清單,制定綜合整改方案,實施分類治理。
四、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5年3月25日前)
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檢查工作實施方案,完成動員部署,落實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保障,并將有關情況、工作方案、聯絡部門、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等于2015年3月25日前報送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自查自糾階段(2015年6月底前)
各地要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對自查自糾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全面梳理,制定綜合整治方案,實施分類處理,并將自查自糾工作情況以縣(市、區)為單位報送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督查階段(2015年3月-11月)
督查工作貫穿于大檢查全過程。市領導小組將組織成員單位對各地環境保護大檢查開展情況進行督查,督查隨縣、廣水市不少于5個鄉鎮,曾都區不少于2個鄉鎮,隨州高新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不少于1個鄉鎮。各地也要組織對所轄鄉鎮環境保護大檢查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對督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通報,并督促整改。
(四)總結階段(2015年12月底前)
各地要對本地環境保護大檢查開展情況進行總結,于2015年12月15日前向市領導小組報送總結報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分管領導任市領導小組組長,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農業局、市工商局、市物價局、市安監局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各地要建立相應領導機制,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具體方案,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工作目標和整治任務,積極做好大檢查的相關工作,并逐步探索建立報告機制,重大問題及時報告。
(二)加大懲處力度。各地要堅持依法行政,對檢查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實行“零容忍”,要依據《環境保護法》和《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綜合運用停產限產、查封扣押、按日計罰、行政拘留等手段予以嚴肅查處。對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監督檢查不力、謊報瞞報、履職盡責不到位的,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追責;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要進行通報批評、約談,直至實施限批。
(三)健全污染源監管信息。各地在檢查中,要對所有檢查過的企業建立并完善一廠一檔(“一廠一檔信息統計表”在省環保廳網站自行下載)環境管理制度。要建立污染源信息數據庫,保持動態更新。
(四)做好信息公開和調度。各地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媒體,積極做好宣傳報道,主動公開環境保護大檢查進展情況和典型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要積極推進公眾參與和輿論監督,暢通投訴渠道,保障人民群眾的環境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要認真做好信息統計和分析工作,將工作開展情況、典型做法和經驗,及時上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表格附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調度,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并做好協調督促工作;要加強信息收集,及時通報各地的工作進展和典型經驗,供各地借鑒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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