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的起步年,全市水利工作將圍繞水資源管理、水環境保護、水生態修復、水價改革、水權交易等五個方面,開展八大改革任務:一是轉變水行政管理職能。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創新水利公共服務提供方式,推進水利事業單位改革,建立事權清晰、權責一致、規范高效、監管到位的水行政管理體制,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二是理順水資源管理體制。嚴守水資源管理“三條紅線”,推進流域綜合管理和城鄉水務一體化管理,建立事權清晰、分工明確、運轉協調的水資源管理體制,促進水資源優化配置、合理開發、高效利用、全面節約、有效保護和科學管理。三是推進水利產權制度改革。開展水資源使用權確權登記,探索水權流轉實現形式,構建水權交易制度,建立反映水資源稀缺程度和供水成本的價格機制,強化水資源用途管制,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與效益。四是加強水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健全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與水生態補償機制,完善地下水管理與保護制度,落實水土保持預防監督和治理機制,促進水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五是完善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和運行管理體制。創新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模式,健全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強化工程質量監督與市場監管,落實工程運行管理主體、責任和維修養護經費,保障工程質量、安全和效益。六是建立健全農村水利發展機制。創新農田水利組織發動和建設機制,加快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推動農村水電管理創新。七是深化基層水利管理體制改革。健全基層水利服務機構,加強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和專業化服務隊伍建設,強化基層水利隊伍建設,切實提高基層水利建設、管理與服務能力。八是強化水法治建設和水利科技創新。健全水法規體系,加強水行政執法,完善科技資源分配機制和科技成果評價機制,進一步推進依法治水和科技興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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